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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元大投信】雙週報-ETF(06.03~06.14)

元大投信 2019-06-18 14:14


上週回顧-元大靚點 ETF

◆元大台灣 50 反 1ETF(00632R) 基金規模、受益單位數與成交量皆明顯增加:
國際股市持續動盪,美國總統川普對於貿易戰之言論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投資人積極進行避險,元大台灣 50 反 1ETF 規模、受益單位數與成交量皆明顯增加。


◆元大台灣 50ETF(0050) 基金規模與受益單位數成長顯著:
貿易戰風波暫時平息,本月以來股市小幅上漲,投資人紛紛逢低進場佈局,元大台灣 50ETF 規模與受益單位數明顯增加。

◆元大高股息 ETF(0056) 基金規模明顯增加:
近年來存股風氣盛行,再加上五月股市回檔,擁有高配息率的元大高股息 ETF 成為投資人逢低進場布局的投資標的之一,元大高股息 ETF 基金規模明顯增加,但投資人須注意「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上週成交量熱絡的 ETF 標的為元大 S&P 原油正 2ETF(00672L):
國際原油生產過剩,再加上中美貿易戰影響,導致用油需求減緩、國際油價重挫,促使原油成為短線熱門標的之一,元大 S&P 原油正 2ETF 成交量明顯增加。

上週回顧-元大債券 ETF 殖利率統計表

◆近期債券市場簡述
中美貿易戰談判未果,再加上美國經濟數據表現不佳,美聯儲主席鮑威爾於上周再度暗示年內可能降息,引發市場動盪,當前美國 10 年期債券殖利率約在 2.1% 左右,帶動債券價格緩步走高,投資人應持續關注下周的 FED 利率會議。

專欄-A 股入摩相關統計表

◆A 股入摩相關統計表
2019 年以來中國不斷強調深化資本市場改革開放,逐步放寬市場准入, 中長期來看,更趨健全的金融體系及龐大的市場需求,終將吸引外資持續流入,有利中國資本市場中長期將朝更開放及開闊的方向發展,因此,A 股入摩的議題更顯得格外重要。

中美貿易衝突對資本市場的影響已較去年有所弱化,貿易戰的議題自去年 3 月開始浮現,其爭端由貿易層面蔓延到霸權爭奪 / 政治層面,股市已部分反應該利空且投資人對此衝突已有預警。儘管短期中美貿易的不確定性仍然存在,可能使外部資金觀望,但中長期來看,中國市場發展潛能大,隨著 A 股在 MSCI 新興市場指數權重的調高,以及中國正逐步放寬外資准入的限制下,中國市場對外部資金而言仍具有相當的吸引力。

ETF 投資看法

元大上證 50ETF (006206)
追蹤上證 50 指數,由上證綜合指數市值前 50 大藍籌股所組成

元大 MSCI 中國 A 股 ETF (00739)
追蹤 MSCI 中國 A 股國際通指數,目前市場唯一完全納入 MSCI 新興市場指數體系的 A 股指數

市場重要觀察事件分析

◆美國聯準會暗示降息
近期公布的經濟數據一再證明貿易戰已對美國民生經濟造成衝擊,不僅成長明顯趨緩,更是傳出科技大廠準備遷廠離開中國的消息,聯準會主席鮑威爾在上周表示聯準會在必要時或將採取降息的動作,投資人應密切關注接下來的 FED 利率決議。

美國經濟數據轉疲態勢明顯,除耐久財訂單、工業生產、企業信心、ISM 製造業指數等製造端數據放緩外,非農新增的不如預期也透露出需求端的力道有轉弱之虞,令人開始擔憂美國經濟基本面已受到貿易爭端的拖累。6 月初所公布的美國非農業就業人口數據僅錄得 7.5 萬人,遠低於預期的 18.5 萬人,此數據再次證明了美國就業市場的衰退或許是貿易戰所導致,消息一出,提高了市場對於降息的預期,根據聯邦資金利率期貨計算出的資料顯示,金融市場對於聯準會 7 月降息預期已將近 70%、9 月降息機率近 80%、10 月降息機率超過 90%,美股也因此受激勵大漲,元大投信分析,未來若貿易情勢惡化,或是消費數據端持續趨緩,企業將進入去化庫存階段,並進一步減少投資與雇用,目前亦已反應在供給端與需求端的經濟數據上。雖然近期貨幣政策的寬鬆預期給予行情反彈的空間,但基本面才是長線趨勢的支撐。

ETF 投資看法

元大 S&P500ETF(00646)
追蹤標普 500 指數,由美國 500 家企業所組成

元大 S&P500 反 1ETF(00648R)
追蹤標普 500 反向指數,以放空期貨為主要交易

◆國際原油生產過剩 價格持續探底
貿易戰引發全球經濟成長趨緩的疑慮,也進一步引發市場對於原油需求將走緩的疑慮。

目前市場上關注焦點: 
1. 消息面傳出美國有意推延對伊朗加重制裁的時程,以緩解中東緊張局勢。
2.OPEC 會議是否延長減產。
3. 美國、伊朗於波斯灣對峙關係後續發展。
4. 美國貿易戰政策的發展。 近期消息面提供了原油短線震盪的動能,但仍需留意原油基本面在下半年有供過於求的疑慮,由於預期美國下半年有三條位於二疊紀盆地的輸油管線將完工啟用,新增運輸能量接近 250 萬桶,完工啟用後,美國增產速度可能加快,OPEC 報告指出,2019 年全年美國將增產高達 185 萬桶,將導致全球原油供需將由目前的小幅供不應求再度轉為供過於求約 70~80 萬桶,如果 OPEC + 減產協議未能延長,則下半年原油供需將逐步轉為供過於求,較不利國際油價。元大投信分析,第四季全球原油供需可能再現供過於求窘境。因此在中東局勢緊繃期間,雖然國際原油震盪幅度將加劇,短線交易機會多,但操作上需善設停損停利,且避免過度追價。

ETF 投資看法

元大 S&P 原油正 2ETF(00672L)
追蹤 S&P 高盛原油 ER 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報酬所編製之指數

元大 S&P 原油反 1ETF(00673R)
追蹤 S&P 高盛原油 ER 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報酬所編制之指數,以放空期貨為主要交易

◆基金警語
「元大台灣卓越 50 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FTSER」是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限公司(「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臺灣證交所臺灣 50 指數是富時集團 / 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指數」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全面許可。
「元大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本公司業已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授權。本基金並非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證交所」) 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證交所不就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及/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係由證交所編製及計算;惟證交所不就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錯誤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且證交所無義務將指數中之任何錯誤告知任何人。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本公司業已就使用該著作權發行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行為,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授權。
「元大台灣中型 100 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FTSER」是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限公司(「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中型 100 指數是富時集團 / 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指數」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全面許可。」
「元大臺灣電子科技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計算;惟並未贊助、認可或推廣本商品。與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元大投信業已就使用該著作權發行元大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電子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行為,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授權。
「元大台商收成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及投資風險,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S&P Custom/Yuanta China Play 50 Index is the exclusive propertyof Yuanta SITC, which has contracted with Standard & Poor’s (“S&P”) tomaintain and calculate the Index. S&P shall have no liability for anyerrors or omissions in calculating the Index. 
「元大台灣金融基金」
|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YuantaMSCI Taiwan Financials ETF described herein are indexed to an MSCI index.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FTSER」是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限公司(「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高股息指數是富時集團 / 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指數」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全面許可。」
「元大大中華價值指數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投資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及香港,可能因產業循環或非經濟因素導致價格劇烈波動,以及市場機制不如成熟國家健全,可能產生流動性不足風險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RussellInvestments is the source and owner of the trademarks, services marks andcopyrights related to the Russell Indexes. RussellR is a trademark of RussellInvestments. 
「元大標智滬深 300 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元大標智滬深 3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使用之標的指數名稱係經指數提供者同意由標的基金之經理公司,即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公司 (以下簡稱授權人) 代表與本公司代表簽訂授權契約,包含由授權人轉授權標的基金及標的指數之名稱予本公司使用於本基金。前述標的基金係指「標智滬深 300 中國指數基金 R」,標的指數係指「滬深 300 指數」。元大標智滬深 3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者是申請購買元大投信發行的「元大標智滬深 3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W.I.S.E.Yuanta CSI 300 Securities Investment Trust Fund),而非直接投資於標的基金。本基金非由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或其聯繫公司或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保薦,有關經理公司對於本基金單位之管理、推廣、銷售、交易或價格的釐定概無任何義務或責任,亦不會與本基金客戶有任何直接合約關係。
「元大商品指數期貨信託基金」
本期貨信託基金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期信基金公開資訊觀測站 (www.fundclear.com.tw) 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S&P GSCI Reduced Energy Index is the exclusive property ofYuanta SITC, which has contracted with Standard & Poor"s("S&P") to maintain and calculate the Index. S&P shall haveno liability for any errors or omissions in calculating the Index. 
「元大巴西指數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新興市場國家股市之波動及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均會影響基金所投資國家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摩根史丹利並沒有保薦、承兌、或推銷其中提及的基金或證券,並且摩根史丹利不會對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或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根據的指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元大印度指數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新興市場國家股市之波動及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均會影響基金所投資國家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摩根史丹利並沒有保薦、承兌、或推銷其中提及的基金或證券,並且摩根史丹利不會對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或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根據的指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元大印尼指數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新興市場國家股市之波動及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均會影響基金所投資國家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摩根史丹利並沒有保薦、承兌、或推銷其中提及的基金或證券,並且摩根史丹利不會對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或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根據的指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元大富櫃 50 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櫃買「富櫃五十指數」係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計算;惟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並未贊助、認可或推廣本商品。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自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取得使用櫃買「富櫃五十指數」之指數名稱授權使用。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就發行本商品已自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取得使用該著作權之完整授權。與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
「元大摩臺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MSCI 並沒有保薦、承兌、或推銷其中提及的本基金或受益證券,並且 MSCI 不會對任何本基金或受益證券或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根據的指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對 MSCI 與經理公司和任何有關基金的有限關係作更詳細的描述。The Funds described herein are indexed to an MSCI index。
「元大上證 50 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可能因產業循環或非經濟因素導致價格劇烈波動,以及市場機制不如成熟國家健全,可能產生流動性不足風險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就本基金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部位,可能依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調整基金撥備相關稅負之政策,基金淨值將於扣除基金實際及預撥之各項稅款 (如有) 後所計算得出。本公司得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QFII)資格及交易額度或在法令允許前提下透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構 (即滬港通) 為本基金進行大陸地區 A 股交易,故大陸地區對 QFII 或滬港通機制相關的政策或法令規定如有任何改變或限制,都可能對本基金於大陸 A 股市場投資造成影響。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上證 50 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委託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管理。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上證 50 指數的準確性。但無論因為疏忽或其他原因,上海證券交易所、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不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也無義務對任何人和任何錯誤給予建議。上證 50 指數的所有權歸屬上海證券交易所。
「元大亞太政府公債指數基金」(不配息)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投資之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及投資無擔保公司債之風險;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贖回時,致延遲給付贖回價款之可能。本基金投資所涉新興市場國家有價證券,其波動及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政治與經濟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均會影響基金所投資國家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NomuraAsia Pacific (ex-Japan) Fundamental Factor Investment Grade Government BondBenchmark Index(中文名稱為「野村亞太(不含日本) 基本面投資等級政府公債指數」)(「指數」)為野村國際 (香港) 有限公司(「野村國際香港」,野村國際香港及其聯屬公司統稱「野村」)的商標,及為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元大亞太政府公債指收基金(「基金」)的唯一投資經理於特許權項下在本文件內所提述。野村國際香港編製、維持及擁有指數及與之有關的權利。基金與指數並無關連,其項下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付款亦並非參考指數、指數水平及/或指數表現(或未能表現)計算。基金並非由野村保薦、認可、銷售或推廣。野村不就基金的適當性作出聲明。野村對與基金有關的行政、市場推廣或買賣概無義務或責任,亦未曾以任何形式涉及基金的建構、開發及/或市場推廣。野村概不對基金或就基金而對任何投資者或第三方承擔責任。投資人於申購基金前,務請審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銷售文件內有關野村的綜合免責聲明。
「元大亞太政府公債指數基金」(配息)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投資之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及投資無擔保公司債之風險;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贖回時,致延遲給付贖回價款之可能。本基金投資所涉新興市場國家有價證券,其波動及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政治與經濟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均會影響基金所投資國家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
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Nomura Asia Pacific (ex-Japan) Fundamental Factor Investment GradeGovernment Bond Benchmark Index(中文名稱為「野村亞太 (不含日本) 基本面投資等級政府公債指數」)(「指數」)為野村國際 (香港) 有限公司(「野村國際香港」,野村國際香港及其聯屬公司統稱「野村」)的商標,及為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元大亞太政府公債指收基金(「基金」)的唯一投資經理於特許權項下在本文件內所提述。野村國際香港編製、維持及擁有指數及與之有關的權利。基金與指數並無關連,其項下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付款亦並非參考指數、指數水平及/或指數表現(或未能表現)計算。基金並非由野村保薦、認可、銷售或推廣。野村不就基金的適當性作出聲明。野村對與基金有關的行政、市場推廣或買賣概無義務或責任,亦未曾以任何形式涉及基金的建構、開發及/或市場推廣。野村概不對基金或就基金而對任何投資者或第三方承擔責任。投資人於申購基金前,務請審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銷售文件內有關野村的綜合免責聲明。
「元大台灣 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元大台灣 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本傘型基金之各子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有關各子基金之特性 (含適格投資人始得交易)、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各子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應注意「元大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灣 50 單日正向 2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灣 50 單日反向 1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其投資分別具有槓桿操作及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投資人應了解該二基金所追求標的指數正向 2 倍報酬及反向 1 倍報酬僅限於「單日」操作目的。該二基金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衡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受到計算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影響,該二基金連續兩日以上及長期之累積報酬率會偏離同期間標的指數正向 2 倍及反向 1 倍之累積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故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本基金以追求標的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及反向 1 倍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除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外,限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及特性。「FTSER」是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限公司(「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臺灣證交所臺灣 50 指數是富時集團 / 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指數」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全面許可。
「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 指數期貨信託基金」
本期貨信託基金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期貨信託基金從事之期貨交易具低保證金之財務槓桿特性,在可能產生極大利潤的同時也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致基金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大幅增減,投資人投資基金前,應審慎考慮本身的財務能力及經濟狀況是否適合於這種投資,並詳讀本公開說明書。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依據標的指數成分契約的權重建構本基金交易部位,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自申購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本基金之標的指數為「S&P GSCIGold Excess Return Index」(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簡稱標普高盛黃金 ER 指數),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本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超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標的指數或本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標的指數報酬以反應指數成分黃金期貨契約表現為主,而本基金之績效表現亦視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契約之表現及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之成效而定。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發生損失。本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之黃金期貨,故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會受到黃金期貨價格波動影響,如黃金期貨價格下跌將造成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損失,而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此外,本基金係以交易黃金期貨為主,申購人應了解黃金期貨價格不等同於黃金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之指數成分為單一月份的美國紐約商業交易所黃金期貨契約,惟所選之黃金期貨契約,目前為全球最重要且成交量(值) 與未平倉量 (值) 皆處龍頭地位,該期貨契約無論於存續性、參與廣泛性、活絡性、代表性等層面上皆屬良好的投資標的,雖此可降低單一標的商品之風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S&PGSCI Gold Excess Return Index)(“指數”)是 S&P Dow Jones Indices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S&PR、S&P GSCIR 和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是 S&P 的商標,且已授權予 SPDJI 及其附屬公司使用,並已從屬授權予元大投信用於特定用途。Goldman Sachs & Co. 或其附屬公司並不擁有、擔保或批准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或與其有關聯。SPDJI、Dow Jones、S&P、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其第三方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而且他們中的任何一方概不就投資有關產品的合理性做出任何聲明。
「元大滬深 300 單日正向 2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元大滬深 300 單日反向 1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本基金經金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大陸地區及新興市場證券之波動度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通常低於已開發國家,可能影響所投資地區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基於大陸地區對境外機構投資者 (QFII) 投資額度管制或有影響基金操作之特定因素,經理公司保留婉拒或暫停受理本基金申購或買回申請之權利。有關本基金之特性 (含適格投資人始得交易)、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應注意「元大滬深 300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滬深 300 單日正向 2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滬深 300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滬深 300 單日反向 1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合稱該二基金) 為策略交易型產品,其投資分別具有槓桿操作及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投資人應了解該二基金所追求之「滬深 300 日報酬正向兩倍指數」/「滬深 30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以下合稱標的指數)報酬僅限於「單日」操作目的。該二基金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衡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標的指數係基於滬深 300 指數的每日收益表現所編製及計算,以反應滬深 300 指數單日正向 2 倍 / 單日反向 1 倍的報酬表現。受到計算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影響,標的指數連續兩日以上及長期之累積報酬率會偏離同期間「滬深 300 指數」正向 2 倍及反向 1 倍之累積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故該二基金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該二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除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外,限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及特性。該二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投資人於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滬深 300 日報酬正向兩倍指數 / 滬深 30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 / 滬深 300 指數(以下簡稱指數) 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指數提供者」) 編制和計算,其所有權歸屬指數提供者。指數提供者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指數的準確性,但不對此作任何保證,亦不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指數提供者不對指數的實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做出任何承諾,除非因指數提供者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導致指數計算收盤數據的延遲、缺失、錯誤及其它故障導致指數不符合指數編制方案的要求,亦不對指數內容延遲、缺失、錯誤及其它故障所導致經理公司、本基金或本基金受益人之損失承擔責任。
「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依據標的指數成分契約的權重建構本基金交易部位,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自申購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本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之原油期貨,故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會受到原油期貨價格波動影響,如原油期貨價格下跌將造成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損失,而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此外,本基金係以交易原油期貨為主,申購人應了解原油期貨價格不等同於原油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之指數成分為單一月份的美國紐約商業交易所(The 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NYMEX) 原油期貨契約,惟所選之原油期貨契約,係依指數編製規則所挑選後之期貨契約,該期貨契約無論於存續性、參與廣泛性、活絡性、代表性等層面上皆屬相對良好的投資標的,雖此可降低單一標的商品之風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本基金之標的指數為「S&P GSCI Crude Oil Enhanced Excess Return」(標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簡稱標普高盛原油 ER 指數),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本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增強」係指數提供者中譯 「Enhanced」之文字,由於輕原油期貨常出現正價差,若正價差過高或延續期間過長,恐造成轉倉之高成本壓力,因此如何降低正價差期間之轉倉成本,即為本指數 Enhanced 之意涵,另外「超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標的指數或本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標的指數報酬以反應指數成分原油期貨契約表現為主,而本基金之績效表現亦視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契約之表現及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之成效而定。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發生損失。「標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S&P GSCI Crude Oil Enhanced Excess Return)是 S&P Dow Jones Indices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LLC(“Dow Jones”) 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S&PR、S&P GSCIR 和標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是 S&P 的商標,且已授權予 SPDJI 及其附屬公司使用,並已從屬授權予元大投信用於特定用途。GoldmanSachs & Co. 或其附屬公司並不擁有、擔保或批准標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或與其有關聯。SPDJI、Dow Jones、S&P、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其第三方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而且他們中的任何一方概不就投資有關產品的合理性做出任何聲明。
「元大標普 500 基金」、「元大標普 50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元大標普 50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各子基金資產將主要投資於與標普 500 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各子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美國與臺灣證券交易市場因時差關係故無重疊之交易時間,因此各子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即時反應美股盤中標普 500 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均在追蹤與標普 500 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普 500 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 (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有關各子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有關各子基金之特性、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各子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投資人應注意「元大標普 500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標普 500 單日正向 2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 500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標普 500 單日反向 1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合稱該二基金) 所追蹤之「標普 500 2 倍槓桿指數」/「標普 500 反向指數」(以下合稱標的指數)報酬僅限於「單日」操作目的。該二基金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衡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標的指數係基於標普 500 指數的每日收益表現所編製及計算,以反應「標普 500 指數」單日正向 2 倍 / 單日反向 1 倍的報酬表現。受到計算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影響,標的指數連續兩日以上及長期之累積報酬率會偏離同期間「標普 500 指數」之累積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故該二基金之標的指數報酬所對應「標普 500 指數」正向 2 倍 / 反向 1 倍報酬僅限於單日,即該二基金所追求之正向 2 倍 / 反向 1 倍報酬以標的指數單日報酬為限。該二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其投資分別具有槓桿操作及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故該二基金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該二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該二基金之風險及特性。除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外,限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本傘型基金之各子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國的美元計價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此外,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之交易時間,故本基金之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標普 500 指數 (S&P500R Index)/ 標普 500 2 倍槓桿指數(S&P 500R PR 2X LeverageCarry-Free Daily Index)/ 標普 500 反向指數(S&P500R PR Inverse Carry-Free Daily Index) 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 (“SPDJI”)的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S&PR 與標普 500(S&P 500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並已再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S&P、其各自的附屬公司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標普 500 基金 / 元大標普 50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 / 元大標普 50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而且他們中的任何一方概不對投資有關產品的合理性作出任何聲明,也不就指數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元大歐洲 5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元大日經 225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各子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有關各子基金之特性、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均在追蹤與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元大日經 225 基金之標的指數為日經 225 指數;元大歐洲 50 基金之標的指數為歐洲 STOXX50 指數),而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子基金資產將分別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各子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因時差關係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僅部份重疊或完全無重疊,因此各子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各子基金成立初期擬進行匯率避險交易。各子基金成立日後至上市日前之基金建倉期,於資金匯出境外時,同時進行匯出部位之各外幣間或外幣與新臺幣間的匯率避險交易,且避險之價值將貼近但不超過匯出部位之價值。自上市日後,各子基金則另視資金匯出入情況、匯率市場現況等情事機動調整匯率避險交易及避險部位。各子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各子基金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之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日幣歐元等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與價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及價格亦有差異。此外,由於元大歐洲 50 基金因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歐洲地區的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之交易時間,故元大歐洲 50 基金之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各子基金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日經平均股價指數」(日經 225,以下稱「本指數」)為日商日本經濟新聞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日經公司」) 所研發並受著作權保護之商品。本指數包含著作權在內之智慧財產權,均由日經公司所保有。日經公司不負持續發布本指數之義務,且對本指數發布上之錯誤、延遲以及暫停,均不負責。元大已開發國家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元大日經 225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元大日經 225 基金」) 並未受有日經公司之保薦、推薦或促銷。日經公司對於元大日經 225 基金之管理與交易,不負任何義務或責任。EURO STOXX 50R PR in EUR (歐洲 STOXX50 指數)係位於瑞士蘇黎世市的 STOXXLimited(“STOXX”)和 / 或其授權人(「授權人」)的智慧財產權(包括註冊的商標),其使用須經授權。以該指數為基礎的證券元大已開發國家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元大歐洲 5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元大歐洲 50 基金」) 並非由 STOXX 及其授權人資助、推廣、分銷或以其它方式支持,STOXX 及其授權人對元大歐洲 50 基金或對 EURO STOXX50R PR in EUR 或其資料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不承擔任何責任。
「元大韓國 KOSPI 200 基金」、「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單日正向 2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單日反向 1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 單日反向 1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本基金之操作目標為在追蹤 KOSPI200 指數相關之報酬,而 KOSPI200 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 (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本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本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本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 (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核准成立後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本基金資產將分別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因時差關係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僅部份重疊,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本基金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本基金之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韓圜等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本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與價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及價格亦有差異。綜上所述,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韓國交易所(KoreaExchange,亦即 KRX) 不保證所提供的 KOSPI 200 指數 (下稱「KOSPI 200」) 及任何包含於其中之資料的準確性及 / 或完整性,且對於其中之錯誤、遺漏或中斷,均不負責。韓國交易所對元大韓國 KOSPI 2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經理公司、購買者或任何使用 KOSPI 200 或指數資料的人或機構,皆不保證 KOSPI 200 及任何包含於其中之資料的準確性和 / 或完整性。韓國交易所對 KOSPI200 及任何包含於其中之資料未作出明示或默示之保證,並明確拒絕對特定目的或用途的適銷性、適合性作出保證之聲明。在不限於前述原則或前提下,韓國交易所於任何情況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間接的或衍生的損害(包括利潤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即使已被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有發生的可能性。本文宣所列各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生效或核准,惟不表示各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各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各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各基金之績效,各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各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各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各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各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或至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或期信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於各基金成立日 (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各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各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各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各基金於上市日後,本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風險,各基金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各基金之操作目標為追蹤各基金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價格波動將影響各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相關報酬為目標,惟可能因匯率、基金應負擔費用、期貨交易轉倉滑價、指數編製規則改變或指數計算錯誤等因素而使基金報酬與標的指數報酬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元大標普油金傘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各子基金申購人應注意:
* 除臺灣證券交易所另有規定者外,投資人首次委託買賣或申購、買回槓桿 / 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時,應符合適格性條件,並應簽具與證券交易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 各子基金係以交易期貨為主,申購人應了解期貨價格不等同於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及期貨正逆價差等因素均影響各子基金報酬不等同所對應的商品現貨報酬。* 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 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投資人應完全瞭解淨值與其指數間之正反向及倍數關係,且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 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故不宜以長期持有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 受益憑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各子基金具有槓桿操作或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不同,故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各子基金所訴求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報酬率,僅限於單日報酬之投資人。有關計算累積報酬複利效果之釋例說明請詳見本傘型基金說明書。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各子基金之風險及特性。* 各子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標普高盛原油超額回報指數 (S&PGSCI Crude Oil Excess Return) 與本公司已發行的「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的標的指數 - 標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S&P GSCI Crude Oil Enhanced Excess Return」) 並非屬同一指數,依據指數編製規則,二個指數在同一時間所持有的原油期貨契約月份可能不同,故指數報酬亦可能不同,因此,「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基金報酬與「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單日正向 2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單日反向 1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的基金報酬不必然存在單日正向 2 倍或單日反向 1 倍之關聯。* 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或銷售文宣中所列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各子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增強」、「超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nhanced」、「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指數或各子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 投資人投資各子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損失。
指數免責聲明:(1)韓國交易所 (Korea Exchange,亦即 KRX) 不保證所提供的 KOSPI 200 指數 (下稱「KOSPI 200」) 及任何包含於其中之資料的準確性及 / 或完整性,且對於其中之錯誤、遺漏或中斷,均不負責。韓國交易所對元大韓國 KOSPI 2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下稱「本基金」) 之經理公司、購買者或任何使用 KOSPI 200 或指數資料的人或機構,皆不保證 KOSPI 200 及任何包含於其中之資料的準確性和 / 或完整性。韓國交易所對 KOSPI200 及任何包含於其中之資料未作出明示或默示之保證,並明確拒絕對特定目的或用途的適銷性、適合性作出保證之聲明。在不限於前述原則或前提下,韓國交易所於任何情況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間接的或衍生的損害(包括利潤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即使已被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有發生的可能性。(2)標普高盛原油日報酬正向兩倍 ER 指數 (S&P GSCI Crude Oil 2xLeveraged Index ER)、標普高盛原油日報酬反向一倍 ER 指數(S&P GSCI Crude Oil 1x Inverse Index ER) 及標普高盛黃金日報酬反向一倍 ER 指數 (S&P GSCI Gold 1x InverseIndex ER)(以下統稱“指數”)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GSCIR 是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高盛”)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高盛或其附屬公司並不制定、擁有、擔保、保薦、銷售或推廣該指數,且高盛不對該指數或其相關資料承擔任何責任。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單日正向 2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 單日反向 1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 單日反向 1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i)對投資這類產品的明智性作出任何保證,或(ii)保證該指數或其任何相關資料的準確性和 / 或完整性。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 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元大美國政府 20 年期 (以上) 債券基金」、「元大美國政府 20 年期 (以上) 債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元大美國政府 20 年期 (以上) 債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各子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有關各子基金之特性、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均在追蹤與 ICE 美國政府 20 + 年期債券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債券價格波動 (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子基金資產將分別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各子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因時差關係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僅部份重疊或完全無重疊,因此各子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各子基金上市日或上櫃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或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或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各子基金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之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國政府公債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與價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及價格亦有差異。此外,由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的交易時間,故各子基金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除臺灣證交所另有規定者外,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者,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所訂定之投資人適格條件,並應簽具與臺灣證交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經理公司、基金銷售機構或參與證券商始得接受其交易。投資人適格條件如下之一: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 (售) 權證成交達十筆 (含) 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 (含) 以上。
指數免責聲明:元大美國政府 20 年期 (以上) 債券金、元大美國政府 20 年期 (以上) 債券單日正向 2 倍金及元大美國政府 20 年期 (以上) 債券單日反向 1 倍金 (以下統稱「系列基金」) 係分別以「ICE 美國政府 20 + 年期債券指數」(ICE U.S. Treasury 20+ YearBond Index)、「ICE 美國政府 20 + 年期債券 2 倍槓桿指數」(ICE U.S.Treasury 20+ Year Bond 2X Leveraged Index)及「ICE 美國政府 20 + 年期債券 1 倍反向指數」(ICE U.S. Treasury 20+ Year Bond 1X Inverse Index)(以下統稱「系列指數」)之全部或部分為基礎。該系列指數係由 IntercontinentalExchange, Inc. 或其關係企業所擁有,且已由 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 之關係企業 Interactive Data Pricing and Reference Data, LLC(以下簡稱「Interactive Data」)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系列指數為 IntercontinentalExchange, Inc. 與其關係企業之商標,並須經授權才可使用。系列指數係由 Interactive Data 及 / 或其關係企業所維護。Interactive Data 與元大投信或其關係企業並無附屬關係。元大投信已與 Interactive Data 就使用系列指數簽署授權契約。元大投信或系列基金並非由 InteractiveData 資助、擔保、分銷或推廣,且 InteractiveData 對元大投信、系列基金或系列基金追蹤指數之能力不作出任何聲明及保證。 Interactive Data 對系列指數及其包含之資料於特定目的之適銷性或適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且排除任何的保證。Interactive Data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或間接的或衍生的損害或損失 (包括利潤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即使 Interactive Data 已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亦同。
「元大標普美元指數傘型期貨信託基金」
各子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或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除臺灣證交所另有規定者外,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者,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所訂定之投資人適格條件,並應簽具與臺灣證交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經理公司、基金銷售機構或參與證券商始得接受其交易。投資人適格條件如下之一: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 (售) 權證成交達十筆 (含) 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 (含) 以上。元大標普美元指數傘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各子基金申購人應注意: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 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投資人應完全瞭解淨值與其指數間之正反向及倍數關係,且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 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故不宜以長期持有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 受益憑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以追蹤標的指數之報酬表現為投資目標,子基金基金具有槓桿操作或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不同,故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兩檔基金所訴求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報酬率,僅限於單日報酬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之風險及特性。且為達到追蹤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投資組合整體曝險部位將儘可能維持在一定之水位,故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衡 (DailyRebalancing) 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所列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各子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ER」係為「ExcessReturn」之英文簡稱,惟並非對指數或各子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標的指數報酬以反應指數成分期貨契約表現為主,而各子基金之績效表現亦視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契約之表現及各子基金追蹤標的指數之成效而定。故投資人投資各子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發生損失。各子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之期貨,故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會受到期貨價格波動影響,期貨價格漲跌將造成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損益,而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子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之指數成分為美國洲際期貨交易所 (ICE Futures U.S.) 的單一月份美元指數期貨契約,惟所選之期貨契約,係依指數編製規則所挑選後之期貨契約,故該期貨契約無論於存續性、參與廣泛性、活絡性等層面上,皆屬相對良好的投資標的,雖此可降低單一標的商品之風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各子基金因下列因素可能使基金報酬未能完全緊貼標的指數報酬而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各資產幣別之匯率產生變化,將會影響各子基金之淨資產價值,故各子基金交易需承擔匯率風險。(2) 各子基金需負擔的費用支出會抵減基金淨資產價值,雖然基金仍可運用現金部位進行增益投資 (如交易 RP 或定存等),但未必能補足前述基金應負擔之費用。(3) 各子基金因應指數成分調整進行期貨交易 Rebalance 轉倉期間,滑價所造成價格差異等因素。(4) 指數提供者在任何時候可能變更指數的編製方式,或發生指數值計算錯誤使指數失真,或受限跨市場交易之營業日不同,各子基金可能無法依指數的編製方式進行期貨交易或轉倉交易等情形。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各子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元之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此外,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之交易時間,故各子基金之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期貨信託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指數免責聲明:標普美元 ER 指數(S&P US Dollar Futures IndexER)、標普美元日報酬正向兩倍 ER 指數(S&P US Dollar Futures 2xLeverage Daily Index ER) 及標普美元日報酬反向一倍 ER 指數(S&P USDollar Futures 1x Inverse Daily Index ER)(以下統稱“指數”)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並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SPDJI、Dow Jones、 S&P 或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統稱“S&P DowJones Indices”)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標普美元 ER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元大標普美元 ER 單日正向 2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美元 ER 單日反向 1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S&P Dow Jones Indices 或各自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均不(i)對投資這類產品的明智性作出任何保證,或(ii)保證該指數或其任何相關資料的準確性和 / 或完整性。
「元大美國政府 7 至 10 年期債券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各子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以追蹤標的指數 (即「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 2 倍槓桿指數、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 1 倍反向指數」) 之報酬表現為投資目標,基金具有槓桿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故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本子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子基金之風險及特性。各子基金之標的指數 -「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 2 倍槓桿指數、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 1 倍反向指數」係基於「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的單日報酬所編製及計算,以反應「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之單日正向 2 倍報酬表現及單日反向 1 倍報酬表現。「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 2 倍槓桿指數」之計算因受到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影響,故連續兩日以上及長期之累積報酬率會偏離同期間「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之累積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故標的指數報酬所對應「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正向 2 倍報酬及「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反向 1 倍報酬僅限於單日,即本子基金所追求之正向 2 倍報酬、反向 1 倍報酬皆以標的指數單日報酬為限。因此,投資人長期持有本子基金之投資報酬可能會與同期間「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之正向 2 倍報酬及反向 1 倍報酬產生偏離。有關計算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之說明請詳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各子基金為達到追蹤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正向 2 倍報酬投資組合整體曝險部位將盡可能維持在基金淨資產價值 200% 之水位,反向 1 倍報酬投資組合整體反向曝險部位將盡可能維持在基金淨資產價值 100% 之水位,故本子基金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衡 (Daily Rebalancing) 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
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均在追蹤與 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相關之報酬,而 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成分債券價格波動 (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子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核准成立後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 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申請上市或上櫃交易,各子基金資產將主要投資於與 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各子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雖然債券市場得 24 小時進行交易,但各子基金交易其他美國有價證券或美債期貨之時間與臺灣證券交易市場因時差關係故無重疊之交易時間,因此各子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各子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各子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 (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或上櫃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2) 各子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或 ICE 美國政府 7-10 年期債券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債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各子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傘型基金說明書【基金概況】/壹、基金簡介/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之說明。 (3)各子基金均以新臺幣計價,而各子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各子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各子基金上市日或上櫃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或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或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各子基金上市日或上櫃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之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國政府公債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與價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及價格亦有差異。此外,由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的交易時間,故各子基金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除臺灣證交所另有規定者外,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者,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所訂定之投資人適格條件,並應簽具與臺灣證交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經理公司、基金銷售機構或參與證券商始得接受其交易。投資人適格條件如下之一: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 (售) 權證成交達十筆 (含) 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 (含) 以上。
指數免責聲明:系列指數係由 IntercontinentalExchange, Inc. 或其關係企業所擁有,且已由 IntercontinentalExchange, Inc. 之關係企業 InteractiveData Pricing and Reference Data, LLC(以下簡稱「Interactive Data」)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系列指數為 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 與其關係企業之商標,並須經授權才可使用。系列指數係由 Interactive Data 及 / 或其關係企業所維護。InteractiveData 與元大投信或其關係企業並無附屬關係。元大投信已與 Interactive Data 就使用系列指數簽署授權契約。元大投信或系列基金並非由 InteractiveData 資助、擔保、分銷或推廣,且 InteractiveData 對元大投信、系列基金或系列基金追蹤指數之能力不作出任何聲明及保證。Interactive Data 對系列指數及其包含之資料於特定目的之適銷性或適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且排除任何的保證。Interactive Data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或間接的或衍生的損害或損失 (包括利潤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即使 Interactive Data 已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亦同。
「元大標普日圓 ER 單日正向 2 倍期貨基金」、「元大標普日圓 ER 單日反向 1 倍期貨基金」、「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 單日正向 2 倍期貨基金」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各子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各子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各子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各子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各子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期信基金觀測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除臺灣證交所另有規定者外,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者,應符合適格條件,並應簽具與臺灣證交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 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投資人應完全瞭解淨值與其指數間之正反向及倍數關係,且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 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故不宜以長期持有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 受益憑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各子基金具有槓桿操作或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故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各子基金所訴求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報酬率,僅限於單日報酬之投資人。有關計算累積報酬複利效困之釋例說明請詳見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各子基金之風險及特性。各子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所列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各子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ER」係為「ExcessReturn」之英文簡稱,「超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其均非對指數或各子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故投資人投資各子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發生損失。各子基金係以交易期貨為主,申購人應了解期貨價格不等同於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及期貨正逆價差等因素均影響基金報酬不等同所對應的商品現貨報酬。各子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之期貨,故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會受到期貨價格波動影響,期貨價格漲跌將造成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損益,而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子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相關報酬為目標,惟可能因匯率、基金應負擔費用、期貨交易轉倉滑價、指數編製規則改變或指數計算錯誤等因素而使基金報酬與標的指數報酬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各子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各子基金於上市日後,本公司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各子基金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指數免責聲明:各子基金之標的指數為 S&P Dow JonesIndices LLC(“SPDJI”) 的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GSCIR 是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高盛”)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高盛或其附屬公司並不制定、擁有、擔保、保薦、銷售或推廣標的指數,且高盛不對該指數或其相關資料承擔任何責任。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所發行的系列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 (i) 對投資這類產品的明智性作出任何保證,或 (ii) 保證標的指數或其任何相關資料的準確性和 / 或完整性。
「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本基金之操作目標為追蹤標的指數(即臺灣指數公司特選高股息低波動指數,簡稱特選高息低波指數) 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 (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 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 (如:經理費、保管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2) 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股票,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本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基金說明書【基金概況】/ 壹、基金簡介 / 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之說明。「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 (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參拾元),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
「元大美國政府 1 至 3 年期債券 ETF 基金」、「元大 20 年期以上 BBB 級美元公司債券 ETF 基金」、「元大中國國債及政策性金融債 3 至 5 年期債券 ETF 基金」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投資人交易本傘型基金之三檔子基金前,應再特別注意下列事項:1、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在追蹤與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 (元大 20 年期以上 BBB 級美元公司債券 ETF 基金之標的指數為彭博巴克萊美國 20 + 年期 BBB 公司債流動性指數;元大美國政府 1 至 3 年期債券 ETF 基金之標的指數為 ICE 美國政府 1-3 年期債券指數;元大中國國債及政策性金融債 3 至 5 年期債券 ETF 基金之標的指數為彭博巴克萊中國國債及政策性金融債 3-5 年期債券指數),而標的成分債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2、各子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各子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 (如:經理費、保管費、上櫃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 各子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債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各子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傘型基金說明書【基金概況】/ 壹、基金簡介 / 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之說明。(3)各子基金均以新臺幣計價,而各子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各子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 (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上櫃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所有關規定辦理。3. 本傘型基金之各子基金於上櫃日後將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債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指數免責聲明:系列指數係由 IntercontinentalExchange, Inc. 或其關係企業所擁有,且已由 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Inc. 之關係企業 Interactive Data Pricing and Reference Data, LLC(以下簡稱「Interactive Data」) 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系列指數為 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 與其關係企業之商標,並須經授權才可使用。系列指數係由 Interactive Data 及 / 或其關係企業所維護。InteractiveData 與元大投信或其關係企業並無附屬關係。元大投信已與 Interactive Data 就使用系列指數簽署授權契約。
元大投信或系列基金並非由 InteractiveData 資助、擔保、分銷或推廣,且 InteractiveData 對元大投信、系列基金或系列基金追蹤指數之能力不作出任何聲明及保證。Interactive Data 對系列指數及其包含之資料於特定目的之適銷性或適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且排除任何的保證。Interactive Data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或間接的或衍生的損害或損失 (包括利潤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即使 Interactive Data 已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亦同 BLOOMBERGR 乃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統稱「彭博」)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R 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元大投信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元大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所授權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元大投信、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
「元大道瓊白銀 ER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期貨信託基金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本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期信基金公開資訊觀測站 (www.fundclear.com.tw)、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本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期貨,故基金淨資產價值會受到期貨價格影響,期貨價格波動將造成基金損益,此外,期貨價格不等同於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及期貨正逆價差等因素均影響基金報酬不等同於所對應的商品現貨報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相關報酬為目標,惟可能因匯率、基金應負擔費用、期貨交易轉倉滑價、指數編製規則改變或指數計算錯誤等因素而使基金報酬與標的指數報酬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本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目前無升降幅度限制)。基金於上市日後,本公司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基金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指數免責聲明:本基金之標的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本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ER」係為「Excess Return」之英文簡稱,「超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指數或本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標的指數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GSCIR 是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高盛”)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高盛或其附屬公司並不制定、擁有、擔保、保薦、銷售或推廣該指數,且高盛不對該指數或其相關資料承擔任何責任。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道瓊白銀 ER 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SPDJI、Dow Jones、 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i)對投資這類產品的明智性作出任何保證,或(ii)保證該指數或其任何相關資料的準確性和 / 或完整性。
「元大 MSCI 中國 A 股國際通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本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本基金之操作目標為追蹤標的指數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 (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惟可能因包括但不限於基金所持有的有價證券或期貨部位、基金應負擔費用、匯率波動等因素而使基金報酬與標的指數報酬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
本基金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 (目前無升降幅度限制)。基金於上市日後,本公司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基金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本基金得運用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 資格及其交易額度、透過中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如滬港通、深港通等) 之交易平台或其他法令許可方式投資中國 A 股,惟本基金將主要以透過滬港通、深港通之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基金透過此管道交易中國 A 股時需承擔相關的交易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交易額度、資金流動性、稅務、交易限制、交易日差異、複雜交易產生之營運及操作風險、不受中港相關投資者保護或賠償保障、交易對手及法規遵循等之風險。另,基於大陸地區對境外機構投資者 (QFII) 投資額度管制或中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之相關規範或有影響基金操作之特定因素,經理公司保留婉拒或暫停受理本基金申購或買回申請之權利。【指數免責聲明】本文提及的基金或證券並不是由 MSCI 贊助,認可或推廣,MSCI 並不會就任何該等基金或證券或該等基金或證券所基於的任何指數承擔任何責任。本基金的公開說明書對 MSCI 與經理公司及任何相關基金的有限的關係載有更詳盡的說明。
「元大 20 年期以上 AAA 至 A 級美元公司債券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本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本基金之操作目標在追蹤彭博巴克萊美國 20 + 年期 AAA-A 公司債流動性指數 (即標的指數) 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成分債券價格波動 (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惟可能因包括但不限於基金持有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 (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肆拾元),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
本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於上櫃日後將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指數免責聲明】BLOOMBERGR 乃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 (統稱「彭博」) 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R 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元大投信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元大 20 年期以上 AAA 至 A 級美元公司債券 ETF 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美國 20 + 年期 AAA-A 公司債流動性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元大投信、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詳盡說明請參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系列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系列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系列基金之績效,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指數免責聲明】有關元大台灣卓越 50 基金之「FTSER」是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限公司 (「富時集團」) 根據授權使用。臺灣證交所臺灣 50 指數是富時集團 / 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 (「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指數」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全面許可。元大美國政府 20 年期(以上) 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特性、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之操作目標均在追蹤與 ICE 美國政府 20 + 年期債券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債券價格波動 (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 將影響本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資產將分別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因時差關係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僅部份重疊或完全無重疊,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或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本基金之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國政府公債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本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與價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及價格亦有差異。此外,由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的交易時間,故本基金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指數免責聲明】元大美國政府 20 年期 (以上) 債券基金係以「ICE 美國政府 20 + 年期債券指數」(ICE U.S. Treasury 20+ YearBond Index)之全部或部分為基礎。本指數係由 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 或其關係企業所擁有,且已由 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 之關係企業 Interactive Data Pricing and Reference Data, LLC(以下簡稱「Interactive Data」)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本指數為 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 與其關係企業之商標,並須經授權才可使用。本指數係由 Interactive Data 及 / 或其關係企業所維護。InteractiveData 與元大投信或其關係企業並無附屬關係。元大投信已與 Interactive Data 就使用本指數簽署授權契約。元大投信或本基金並非由 Interactive Data 資助、擔保、分銷或推廣,且 Interactive Data 對元大投信、本基金或本基金追蹤指數之能力不作出任何聲明及保證。InteractiveData 對本指數及其包含之資料於特定目的之適銷性或適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且排除任何的保證。Interactive Data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或間接的或衍生的損害或損失 (包括利潤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即使 Interactive Data 已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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