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瑞亞: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13 16: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正星 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如下:
擔任湯淺和台(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108/06/13起至本屆董事任期屆滿之日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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