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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麗-KY:本公司對本公司對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連宏德、郭昭基、張清璉及張月照等人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2-17 20:00

第38款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71205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

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董事長 吳國泰 612,938 233,258

董事 Genius Technology 2,931,162 0

Development Ltd.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陳信欽 229,429 0

董事 Vast Moral Inc. 3,583,850 0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陳樹慧 0 61,000

董事 漢通創業投資(股)公司 1,190,661 0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黃科程 0 0

董事 蕭文昌 1,346,582 50,000

董事 洪志峰 0 0

獨立董事 黃崇輝 0 0

獨立董事 蔡明堂 0 0

獨立董事 廖文宏 0 0

3.董事會出席人員:陳樹慧董事、蔡明堂獨立董事、黃崇輝獨立董事、廖文宏獨立董

事、洪志峰董事(委託廖文宏獨立董事出席),另吳國泰董事、蕭文昌董事、漢通創

業投資(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黃科程、Geniu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td.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信欽分別為本次公開收購應賣人,有自身利害關係,雖出席董事

會,但依法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4.董事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

理性之查證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一)本公司於107年12月17日召開董事會,依照「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

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對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

祥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連宏德、郭昭

基、張清璉及張月照等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

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並就本次收購對本公司股東提

供建議。

(二)經參酌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

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連宏德、郭昭基、張清璉及張月照等人提出之

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包括長永會計師事

務所江正雄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等七人公開收購光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價格合理性之評估

意見書」,以及翊詮國際法律事務所蔡宜蓁律師出具之法律意見書)

後,可知本次公開收購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

辦理。

(三)以下謹就公開收購人身份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

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及審議結果說明如下:

1、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

(1).本董事會為查證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除公開收購申報

書及公開收購說明書外,審閱公開收購人所提供之文件包括:

(a)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

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之公司章程及變更登記表、

(b)連宏德、郭昭基、張清璉、張月照等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c)107年11月30日就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

份有限公司、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連宏德、郭昭基、張

清璉及張月照等七人於台灣票據交換所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

查覆單。

(d)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三,由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

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與台中商業銀

行簽署之授信核貸通知書;陳寬聰與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之借款合約、張志琛與張清璉之借款協議、譚衛民與張清璉

之借款協議等。

(e)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五,由台中商業銀行出具指定受委任機

構為受益人之履約保證,且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

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

(2).依據審閱文件之情形,公開收購人之身份尚無重大疑慮,財務

狀況尚稱良好,並未有重大信用不良之狀況。另公開收購人已

由台中商業銀行出具公開收購履約保證函,顯示其有財務能力

支付公開收購對價。

綜合以上資料所示,收購人之身份尚無重大疑慮,且財務狀況尚

稱良好,並未有重大信用不良之狀況。。

2、收購條件公平性:

(1).本公司為評估公開收購價格之公平性,除公開收購申報書及公

開收購說明書外,審閱公開收購人所提供之文件包括:

(a)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明儀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

出具之「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等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光麗

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b)忱耘法律事務所何嘉昇律師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

(2).此外,依據本會委任之獨立專家長永會計師事務所江正雄會計師

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等七人公開收購

光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書」,本

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民國107年12月05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

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12.77元至16.54元內,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

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6.5元,落於前述收購

條件公平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且適用於所有股東。

(3).綜合以上查證情形,本董事會認為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屬公平

,並未對光麗光電之股東權益有重大損害。

3、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

(1).本董事會為評估公開收購資金來源之合理性,除公開收購申報

書及公開收購說明書外,審閱公開收購人所提供之文件包括:

(a)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二,由公開收購人出具履行支付對價

義務之承諾書;

(b)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一,公開收購人董事會議事錄;

(c)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三,由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

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與台中商業銀

行簽署之授信核貸通知書;陳寬聰與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之借款合約、張志琛與張清璉之借款協議、譚衛民與張清璉

之借款協議等;

(d)公開收購說明書附件五,由台中商業銀行出具指定受委任機

構為受益人之履約保證,且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

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

(2).由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前開文件內容可知,為因應本次公開收購

,公開收購人已分別進行融資,且公開收購人已出具承諾書,將

於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負擔履行支付對價義務。另依據台中商

業銀行出具之履約保證書,已指定受委任機構康和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

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長永會計師事務所江正雄會計師

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等七人公開收購光

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書」。

(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成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

6.董事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董事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

其所持理由:本案除吳國泰董事、蕭文昌董事、漢通創業投資(股)公司 法人董

事代表人:黃科程、Geniu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陳

信欽分別為本次公開收購應賣人,有自身利害關係,依法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

論及表決外,其餘全體出席董事經參酌審議委員會於107年12月17日之審議結

果及提供之資料,認為開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全祥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全隆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連宏德、郭昭基、張清璉及張月照等人之公開收購條

件尚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原則,並未對光麗光電之股東權益有重大損害,故

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

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本

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

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

8.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

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無

9.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

說明書之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

(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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