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6家網約車平台企業被聯合約談、要求限期整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0-22 15:36
根據上海市官方網站上海發布公布的信息,10月22日上午,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上海市運管處聯合集中約談了大眾出行、強生出行、神州專車、美團打車、首汽約車、曹操專車、易到等16家網約車平台企業,要求滬上已取得網約車平台經營許可的各大網約車平台企業,在10月25日之前必須落實9項整改措施。
(一)全面清理“馬甲車”。通過自查自改或根據聯合檢查組提供的嫌疑名單,全面核查並清理線上線下信息不符的車輛,對查實的賬戶進行永久封禁;
(二)接入全量數據。要向上海市網約車監管平台接入已注冊車輛基礎信息、已注冊駕駛員基礎信息、全量實時訂單信息(包括正在進行的訂單);
(三)完善派單機制。要在派單前應用人臉識別等技術,對車輛和駕駛員一致性進行審查,同時禁止駕駛員選擇乘客;
(四)嚴格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幹規定》的要求,即日起禁止對不具備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通過審核注冊;
(五)建立投訴凍結機制。及時核查處理乘客投訴,對乘客投訴未核查處理的車輛和駕駛員,不得再次派單;
(六)通過頁面推送、短信提示、電話通知等方式,督促平台內滿足“滬籍”要求但尚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人員和滿足“滬牌”要求但尚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非營運個人車輛盡快按照交通運輸部《暫行辦法》和本市《若幹規定》的相關規定到指定地點申請辦理;
(七)在臨時價格幹預措施實施期間(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各類車型運價不得高於《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實行臨時價格幹預措施的通告》施行前(2018年8月15日)一日各平台實際執行運價,同時不得新增其它收費項目。新投入運營的網約出租汽車平台,在臨時價格幹預措施實施期間的各類車型運價,不得高於已運營平台在《通告》施行前一日相同或相似車型的最高運價。
(八)各網約車平台按照相關規定只對同時具備網約車車輛營運證件和網約車從業人員資格證的簽約者發布招車信息等業務;
(九)要參照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和監管有關要求,對從事或申請從事私人小客車合乘服務的駕駛員一律進行背景核查,對具有刑事犯罪前科、治安拘留前科的人員,堅決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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