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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救人與過勞陷入兩難...醫師爭納《勞基法》是求救訊號:誰來救我們的命?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18-10-13 13:36


文/今周刊編輯團隊

「醫師行業有獨特性質,政府將醫師納入《勞基法》,絕對不能重蹈『一例一休』規畫不夠周延的覆轍,否則恐怕會危及民眾性命,民意極力反彈可以預期。」前台灣大學醫學院院長、台大醫學院內科特聘講座教授陳定信表達憂慮。


曾任衛生署副署長、現為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鄭守夏也認為,「除了醫師的意見,政府也應該思考縮減工時會不會影響醫療服務提供、損及民眾就醫權利。

持續性、緊急性、不確定性
醫師工作三項特性與工時限制衝突

陳定信口中的「醫師行業獨特性質」。「醫師工作特性具有持續性、緊急性、與夜間及假日仍須救護等特性⋯⋯醫師必須以病人臨床需要為主要考量,由於病人病情變化的不確定性,每位病人的醫療需求難以預測,因此,醫師工作時間必須具有很大的彈性。」這段全國公私立醫學校院院長會議的共同聲明,明確指出醫師工作有「持續性」、「緊急性」、「不確定性」三項獨特性質。

「醫師普遍擔心限制工時以後,醫療行為被迫中斷的狀況。」這是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楊銘欽,接受衛福部委託進行「醫師納入《勞基法》對於醫療服務提供及民眾就醫影響評估計畫」。

楊銘欽解釋,納入《勞基法》以後,雖不至於發生「刀開到一半,醫師準時下班走人」的荒謬現象,但對於需要較長時間的複雜手術,確實可能產生影響。例如有醫師反映,「假設現在下午 3 點,下一台刀預計要開 8 到 10 個小時,而且還不一定能準時開完,難道要病人等明天再開嗎?」

衝突一:病人能等到明天再開刀嗎?
複雜手術需要較長時間、無法移交其他醫師

面對上述狀況,找另一位夠資格完成同樣手術的醫師執刀,是最簡單的解決方式,但偏偏就是有些手術,並非人人都能勝任。即使找到能完成同樣手術的醫生,現行台灣的醫療環境也無法交給其他醫師負責。7 月底楊銘欽出席一場專家會議,就聽見具法律專業的醫師說:「不要以為納入《勞基法》以後,交班了就沒事,同事接手如果出了差錯,很可能兩個醫師都會吃上官司。」

衝突二:十大「救命」重症科首當其衝
醫師將「適量排刀」、病患等門診恐更久

由於各科工作內容不一,將所有「醫師」納入《勞基法》,對不同科別的影響也不會全然一致。因此,楊銘欽進行影響評估研究時,已先將衝擊範圍鎖定在神經外科、心臟外科、心臟內科、骨科、胸腔外科、一般外科、整形外科、婦產科、泌尿科、神經內科。

檢視這十大科別即可發現,衛福部預判,可能因醫師納入《勞基法》而受衝擊的,都是攸關性命的「重症科別」,陳定信憂心的最壞狀況,「若規畫不夠周延,恐怕會危及民眾性命」。

衝突三:影響物質報酬、牴觸核心價值
部分醫師收入將縮水、救人第一可能受罰

除了第一線醫療困境,醫界內部反對《勞基法》的意見,還同時來自物質與精神層面。國內受雇醫師薪資,有相當部分來自與醫療機構針對健保給付費用拆帳(PPF)。

儘管 PPF 占醫師收入比率隨各醫院及科別有所差異,但醫師所得與執行業務量確實存在連動關係,限制工時,可能讓部分醫師荷包縮水。一位外科醫師減少手術量,每月與醫院拆帳所得金額,自然也跟著下降。

 

來源:《今周刊》 113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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