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我最大」、「曼黛瑪璉」兩岸商標大戰 台灣打贏了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5-03-18 12:41
被中國搶註的美容時尚節目「女人我最大」、台船公司英文簡稱「CSBC」,加上女性內衣品牌「曼黛瑪璉」及其M字設計圖商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18)日宣布,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成功協助台灣廠商撤銷搶註商標。
「女人我最大」是美容時尚節目之名稱,自2003年在電視頻道播出後,即擁有廣大且忠實的女性收視群,歷經10餘年收視率仍居高不下。
該節目剛開播時,中國觀眾就可以透過「土豆網」觀看,隨著電視節目聲名大噪,出版的期刊在中國地區被民眾所熟知。
但中國有民眾以完全相同的商標,指定使用期刊商品申請註冊,惡意搶註攀附「女人我最大」商標聲譽的行為。
「CSBC」則是台灣造船公司從1973年開始使用的英文公司名稱(China Ship Building Corporation)簡稱,在全球造船界有極高聲譽的商標,在中國也是遭到惡意搶註。
智慧局表示,台灣企業的知名商標在中國地區遭搶註時,由於中國地區幅員廣闊,即使能夠提出該等商標在台灣廣泛使用之事證,要被認定在中國地區是具有高知名度的商標,仍有其困難度。
智慧局還說,「女人我最大」、「CSBC」所屬2家企業對搶註的商標雖然都提出異議,但在異議程序中並未成功,經過智慧局建議當事人加強惡意搶註的事證,並透過兩岸商標協處機制,籲請中國正視台灣企業商標遭惡意搶註的事實,才在異議復審程序中獲得平反。
至於「曼黛瑪璉」及M字設計圖的案例,智慧局表示,在中國也遭到搶註、用在振動按摩器。
智慧局指出,基於二商標使用的商品性質雖不類似,但我國企業的商標經過特殊設計,且已登記著作權,故建議當事人追加在先著作權利遭受損害的主張,最後,中國即以此理由不准搶註商標註冊。
智慧局提醒,我國企業的著名商標在中國地區遭搶註時,除了要檢送商標在兩岸及各國廣泛使用的事證外,更要舉證證明搶註人的惡意行為。
如果是圖形商標,且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最好能作著作權登記,以便一併主張在先著作權利遭受損害,商標權益才能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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