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亞: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15 16:40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7/06/1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業經107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因應措施:無
(1)本公司經107年0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改善公司體質及財務資本結構,辦
理減少實收資本新台幣324,120,0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32,412,000股,減資比
率為44.15082%(即每仟股減少441股,每仟股換發559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
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0,000,000元
資後換發股份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2)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107年6月16日至107年7月15日止
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郵寄至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一路7號
新東亞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收,以便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
之規定辦理,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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