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亞:公告本公司107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15 16:40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7/06/1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基於整體營運規劃及節省營運成本之考量,爰依公司法第156規定,經股東常
會決議通過撤銷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無
依股東常會之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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