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生技:本公司取得子公司白木屋食品(股)公司房屋兩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8 15:40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於台南市東寧路193號及屏東市中正路77號房屋兩棟
2.事實發生日:107/5/18~107/5/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台南市東寧路193號房屋價格為25,026,406元,
屏東市中正路77號房屋價格為18,382,57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公司子公司白木屋食品(股)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因白木屋食品(股)公司虧損,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因本公司子公司白木屋食品(股)公司原始資料遺失故無法得知,
前次移轉日期:分別為95年2月20日(台南)及92年11月28日(屏東),
移轉金額:分別為21,330,000元(台南)及20,600,000元(屏東)。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取得日期:分別為95年2月20日(台南)及92年11月28日(屏東),
取得價格:分別為21,330,000元(台南)及20,600,000元(屏東)。
取得時非本公司關係人。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董事會通過後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台南市東寧路193號房屋,估價金額25,026,406元
屏東市中正路77號房屋,估價金額18,382,57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吳國仕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5)南市估孝第00006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白木屋食品(股)公司虧損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5月18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5月18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因關係人訂約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
故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
故無評估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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