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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國銀大陸曝險規定仍合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8 11:51


央行函請金管會檢討金融機構對大陸曝險計算方式,建議從嚴。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尚未看到正式來函,目前相關規定尚屬合理,國銀在大陸地區曝險也在合理水準,未來是否修正未做決定。(黃悅嬌報導)

根據現行規定,銀行對大陸地區投資、授信等總曝險額度,不得超過銀行淨值一倍,其中同業短期資金拆存,期間三個月以下且屬投資等級者,只計入20%;短期貿易融資則不必計入。不過,媒體報導,央行指出有銀行將同業短期資金拆存期間控制在三個月以內、再利用展期方式,規避納入曝險計算範圍,因此函請金管會對計算方式做適當檢討。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過去央行在金融監理聯席會中曾提具體建議,正式來函還沒看到,是否重新檢討,將再商議。『目前相關規定還合理,不過總是不斷地進步,我們會再會聽取各界意見,包括與央行做溝通是否修正,還沒有決定。』

據了解,央行主要建議將短期貿易融資改依巴塞爾協定往來企業的信用風險權數計算,計入範圍從20%至100%;另外,三個月期以下的同業短期資金拆存若延期超過三次,計入比例由20%提高至100%。

(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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