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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凱美:公告本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佳邦(6284)股份增加達1%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12 16:40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12

2.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1)公司名稱:佳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已發行股份總額:102,558,254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10,304,000股,10.05%

(3)本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15,969,000股,15.57%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07年4月11日起至107年4月12日,經由集中市場買賣,合計共

增加5,665,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六、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與方式:經營團隊會審慎斟酌

市場狀況再決定後續做法。

七、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及貸款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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