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美:公告本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佳邦(6284)股份增加達1%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12 16:40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12
2.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1)公司名稱:佳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已發行股份總額:102,558,254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10,304,000股,10.05%
(3)本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15,969,000股,15.57%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07年4月11日起至107年4月12日,經由集中市場買賣,合計共
增加5,665,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六、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與方式:經營團隊會審慎斟酌
市場狀況再決定後續做法。
七、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及貸款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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