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凱光電:代子公司弘凱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收到民事起訴狀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05 19:00
第三十四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東莞市顯科模具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顯科)
被告:弘凱光電(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弘凱)
法院名稱:大陸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文書案號:(2018)粵0306民初3515號
2.事實發生日:107/03/0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弘凱於2018年03月05日收到由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寄達之「民事
起訴狀」,起訴狀中之主要內容為:
(一). 深圳弘凱弘凱因欠供應商東莞志基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志基電子)
貨款人民幣179,758.08,但2017年10月1日志基電子將上述貨款債權
轉讓給原告東莞顯科,2017年10月9日被告深圳弘凱收到原告郵寄的債權轉讓通知
書後,經原告催促支付上述債權款項,被告仍未予支付,故向法院提起買賣糾紛之民
事訴訟。
(二). 被告深圳弘凱應向原告支付貨款人民幣179,758.08及利息(自2017年10月1日開始
計算直至款項支付完畢)。
(三). 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深圳弘凱承擔。
4.處理過程: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弘凱已與原告東莞顯科達成協議,深圳弘
凱將在2017年03月05日支付原告東莞顯科由志基電子轉讓之債權貨
款,東莞顯科確認收到債權貨款後,將向法院撤銷本訴訟案。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就目前所得資訊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立即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弘凱已與原告東莞顯科達成協議,
於債權貨款支付後,原告向法院撤銷本訴訟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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