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聯益: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延長原股東與員工及特定人之繳款期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2-23 16: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23
2.公司名稱: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月17日金管證發
字第106005143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由於近期國內資本市場市況變化,本公司於107年2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調降發行價格,另於107年2月21日決議調整延長股款繳款期間,並向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延長原股東與員工及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原股東
與員工之繳款期間由107/2/21~107/3/1調整為107/2/26~107/3/12;特定人
之繳款期間由107/3/2調整為107/3/13~107/3/14,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107年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04786號函核准備查在案。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嘉聯益公司)一○六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乙案,業於107年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5143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因近期
受到美國股市重挫之影響,導致國內外資本市場劇烈變化,造成近日股市行情
不佳,恐無法順利募集完成,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期能完成此次資金
募集,嘉聯益公司董事會業於107年2月12日決議調整發行價格暨調整延長本次
現金增資之繳款期間,並於107年2月21日董事會通過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案調整延長後之原股東與員工之繳款期間及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等相關期程,
嘉聯益公司將依107年2月12日及107年2月21日董事會決議內容,向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申辦相關事宜。
嘉聯益公司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
若原股東及員工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
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蔡長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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