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成功闖關3張表「道盡一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1-11 09:35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自 9 日開始不斷電處理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終於在 10 日早上 8 時 44 分三讀通過。新制的勞基法每月工時最高可達 54 小時、加班費改核實計算、鬆綁 7 休 1 及輪班間隔 11 小時、特休假可遞延至次年。
消息傳出後,各方人物均發表意見,總統蔡英文說,二度修改勞基法,向國人表達誠摯的歉意;行政院長賴清德說,政府不會在偏袒勞資任何一方、工商團體團體說,彈性還是不夠寬;勞團揚言要推動公投讓修法失效;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說,低薪才是最大問題。
勞動部 10 日下午更召開記者會,回答外界對勞基法休法的疑問,強調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補休,如有違反者,可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假如勞工身體不適,雇主仍強逼他工作,可處 6 個月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 30 萬元罰金。
▲勞基法新舊比較表。(圖/林仕祥製 , 2018.1.10)
▲勞基法修法後,各方說法。(圖/林仕祥製 , 2018.1.10)
▲勞動部 Q&A。(圖/林仕祥製 , 2018.1.10)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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