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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可支配所得72.4萬 男比女高2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29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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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所得收入者每人可支配所得為72.4萬元。(鉅亨網)

臺北市主計處統計,105 年臺北市所得收入者每人可支配所得為 72.4 萬元,比 104 年增加 0.7 萬元,其中男性平均 81.4 萬元,女性 60.7 萬元,分別比 104 年增加 0.8 萬元及減少 0.2 萬元;至於所得年齡以 45 至 54 歲組所得為 92.3 萬元最高,學歷則是研究所及以上教育程度者,所得最高為 109.9 萬元。

北市主計處表示,依照最新「臺北市家庭收支訪問」調查結果,105 年臺北市所得收入者每人可支配所得為 72.4 萬元,男性比女性高出許多,男性為 81.4 萬元;女性為 60.7 萬元。


如果就年齡別觀察,以 45 至 54 歲組最高,每人可支配所得為 92.3 萬元,40 至 44 歲組 81.6 萬元次之;教育程度別觀察,以研究所及以上程度者所得最高為 109.9 萬元,專科程度 79.4 萬元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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