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判刑總統府: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28 11:13
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今 (28) 日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刑 5 年。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黃重諺說,我國國民李明哲因為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方無法接受,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
黃重諺表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李明哲今年 3 月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中國大陸直到 5 月公布已經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補李明哲。9 月 11 日中國大陸一審時,李明哲於法庭上認罪。今天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 5 年。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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