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林建設: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0-31 14:40
依據: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10月26日證櫃債字第10600289791號 函申報生效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10月30日證櫃債字第 1060028979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發行公司名稱: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代碼:B84604。 三、簡稱:P06鄉林1 四、CFI編碼:DBFGFR。 五、櫃檯買賣開始日:106年11月1日。 六、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玖億捌仟萬元整。 七、票面金額:新台幣壹佰萬元壹種。 八、發行期間:本公司債2年期,發行期間皆為自民國106年11月1日發行,至民 國108年11月1日到期。 九、發行價格: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25%。 十一、擔保方式:本公司債委由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 行公司債保證。 十二、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設有贖回權,本公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15個月之付 息日前,至少累積贖回發行總額之15%,自發行日起屆滿第15個月至第18個月之 付息日前,至少累積贖回發行總額之15%,自發行日起屆滿第18個月至第21個月 之付息日前,至少累積贖回發行總額之25%,自發行日起屆滿第21個月至第24個 月之付息日前,至少累積贖回發行總額之45%。 十三、本公司債得於自本公司債發行屆滿三個月之日起行使本公司債之贖回 權,每次贖回金額應以新台幣壹佰萬元之倍數計算,債權人不得拒絕。本公司 於贖回日前7個營業日之前得擇期公告行使贖回權,同時以其他適當方式通知本 公司債債權人,按債券面額加計實際持有期間之應付利息,贖回本公司債。 十四、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第一年單利計付息一次,第13個月起 每三個月計付息一次,利息計算方式為依票面利率及實際持有本公司債面額, 以一年為365天為標準,按實際持有天數,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佰萬元債劵 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 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 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十五、本公司之簡式公開說明書歡迎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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