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電費每度6元 綠委批房東賣電謀取暴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5 12:02
因陷入缺電危機,政府呼籲民眾共同節電,不過民進黨立委林俊憲 15 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租屋族卻是「愈省電愈吃虧」。(圖/邱明玉攝 , 2017.8.15)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 (15) 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許多房東動輒收取 5 元/度、5.5 元/度、6 元/度的電費,但依照台電計價,最高級距 1001 度以上 1 度也不過收取 6.13 元,竟有房東直接收取 6.5 元/度的電費,簡直是賣電謀取暴利,林俊憲要求行政院消保處等相關單位,研擬租屋電費公平的收費規範。
林俊憲表示,105 年平均每戶家庭每月用電量是 303 度,w96 電電價採累進方式計算,331 度 - 500 度每度電價是 3.52 元,且非夏季電價略低於夏季電價。
林俊憲說,由於台電是以整戶總電表度數收費,房東便以總用電量高、分攤公共用電作為收取高額電費的理由,然而,總用電量及公共用電量究竟多少,房客根本無從得知,更遑論比較收費是否合理。
林俊憲舉例說,以一個月用電量 300 度來計算,台電收費為 (120x1.63)+(180x2.38)=624,但若直接用 5 元/度來計算,電價就是 1500 元,等於多繳了 1000 元的房租,曾有民眾為此向台電投訴,但台電卻表示因電業法沒有明文規範所以不能介入,應該找消保官申訴。
林俊憲表示,然而,消保處也因為沒有法源可規範,只能透過協商來降低電費,但是事實上,房客就算覺得不合理也不敢申訴,因為房東可能因此不願意再租。
林俊憲痛批,就是因為政府長期忽視租屋產業,欠缺相關規範,導致房東為了不吃虧,只能把電費提高,進而造成消費者長期處於弱勢地位,有苦也不敢說。
林俊憲強調,上周全國陷入用電危機,政府呼籲民眾共體時艱、全國一起節電,但在租屋電費未能有合理的收費方式之前,租屋族卻仍得面臨「愈省電反而愈吃虧」的窘境。
林俊憲表示,消保處應立即召開會議研擬租屋電費合理、公平的收費規範及一度用電收費上限,讓房東在電費收取上有所根據,並修改「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水電費等代收性質等費用,不得超收帳單實際金額,讓全國 1/8 買不起房的租屋人口,不要再因不合理的高額電費,連生活品質都犧牲了。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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