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普:訂定本公司現金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晝書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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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02
2.減資基準日:106/08/0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6562號函申報生效在
案;本公司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
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08,284,198股,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233,136,790元,銷除已發行
股份123,313,679股,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三、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40%,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600股(即每仟股減少400股)。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184,970,519股,每股面額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
股份分別計算,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
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依面額10元計算給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
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6年9月13日。
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06年9月14日至民國106年9月27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6年9月17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6年9月18日至民國106年9月27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6年9月22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6年9月28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6年9月28日。
8.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9.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
106年9月1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民國106年9月15日(星期五)
下午5:0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06年9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
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
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
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
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
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
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八、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
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6/09/22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6/09/28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84,970,519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所訂之減資基準日係為辦理減資變更登記所需,並不
影響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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