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昇-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7/2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4.除權(息)交易日:106/08/10
5.最後過戶日:106/08/1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8/1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8/16
8.除權(息)基準日:106/08/16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擬於民國106年9月6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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