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平: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0 17: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劉深鏗
(2)董事 劉深基
(3)董事 陳世和
(4)董事 朱文賢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以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股東出席,及全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 劉深鏗
(2)董事 劉深基
(3)董事 陳世和
(4)董事 朱文賢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劉深鏗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
(2)劉深基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
(3)陳世和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研發部副總經理
(4)朱文賢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工業區
(2)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第一工業區興業一路60號
(3)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第一工業區興業一路100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雷射唱盤及傳統式唱盤之生產、銷售及研發業務
(2)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雷射唱盤及傳統式唱盤之生產、銷售及研發業務
(3)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燈光音響器材、電子產品批發、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皆
依規定認列。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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