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老舊建物重建 7月底條例發布施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07 09:35
▲ 針對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的危老條例,在日前由總統公布實行,內政部表示,目前 5 項子法草案都已經依法制程序陸續於今年 6 月上旬辦理預告,預計 7 月底前可全數發布施行,並且製作懶人包供民眾方便閱讀。(圖/內政部提供)
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在日前經總統蔡英文公布實行,內政部長葉俊榮 6 日指出,在法條審議階段,便已責成相關單位同步研擬本條例的子法及配套措施,以掌握時程。
內政部表示,目前 5 項子法草案都已經依法制程序陸續於今年 6 月上旬辦理預告,預計 7 月底前可全數發布施行。
葉俊榮說,保障國人的居住安全是他最重視的事情,因此在法條審議時,便已責成相關單位同步研擬本條例的子法及配套措施,以掌握時程,讓危險及老舊建築的重建能夠加速推行。
條例中提到,經過評估後需拆除重建的 30 年以上老屋、海砂屋等危險建築物,有 1.3 倍基準容積或 1.15 倍原建築容積獎勵,且在條例實施後 3 年內申請重建計劃,再給予 10% 基準容積獎勵;條例施行 5 年後申請者,地價、房屋稅也有減半徵收補助,若持有 2 年內未賣屋,最長有 12 年的減半徵收優惠。
此外,為使直轄市、縣(市)政府、建築師、公會團體及相關專業者於子法公布後,可立即協助辦理重建作業,內政部營建署預訂自 13 日至 16 日,分別於台北、台中、高雄、宜蘭等地,辦理政府機關及公會團體等人員的草案說明會,以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有效落實。
另一方面,為使民眾更容易瞭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內容及規定,內政部特別以簡潔易懂方式製作懶人包,公開在內政部及營建署的網站。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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