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鼓勵租屋 委託代管可享租稅減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2 19:06
為了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未來房東將住宅委託給代管業者,月租金新台幣 6000 元以下免徵所得稅、6000 到 2 萬元則以租金 53% 計算;另外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對於應課徵的地價稅及房屋稅,也得予適當減徵。
根據初審條文,個人房東將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業者,提供居住 1 年以上者,出租期間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 6000 元,免納綜合所得稅;超過 6000 元至 2 萬元的必要耗損及費用,依租金收入 53% 計算;在地價稅與房屋稅方面,也給予縣市主管機關訂定。租稅減免優惠實施年限為 5 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並以 1 次為限。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租屋體系法制化,可以讓房東房客在專業系統底下得到好的服務,達到房東、房客及政府的多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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