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教育產業工會陳情 要求兼任教師納勞基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8 12:03
教育部長潘文忠在立法院表示,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教育部認為暫不納入「勞基法」。台灣「私立教育產業工會」認為,兼任教師與專任教師都是「受薪階級勞動者」,教育部不應一刀劃分切割「兼任教師」的勞動權益,對高教環境的惡化推波助瀾。工會會員今天到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陳情,並上演行動劇,主張高教兼任教師形同大學中的受僱者,理應受勞基法保障,勞動權益絲毫不容侵犯。(張文祿報導)
台灣私立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郭應哲表示,國內私立大學教育在商言商,角色混淆,成本效益考量,而兼任教師是最辛苦的,都是機動性支援學校的需求。在商言商違反教育宗旨,對兼任教師也不公平。
他說,全國約有一萬三千多名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這些兼任教師沒有受到教師法保障,現在,又不納入勞基法,是法外之徒。
郭理事長說,雇主,也就是學校應該負起責任的,政府應該勇於對雇主提出要求,但是教育部編了預算六千多萬,補貼私立大學繼續聘用無本職兼任老師,私立大學還不買單。
他也表示,希望中央修教師法,將兼任老師納入,或者完全適用勞基法,教育部擔心的疑慮,例如不適任、牽涉到解聘問題怎麼辦?這些勞基法都有規定。希望教育部及學校體察局勢,盡早主動改善。如果沒有得到回應,工會不排除北上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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