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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03
2.公司名稱:亞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 30,471,862元。
(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 15,235,931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以上決議數與105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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