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林檢出H5N6禽流感病毒 疫情恐北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26 10:58
記者鄭志宏/花蓮報導
日前才在玉里發現病死鴨,引爆 H5N6 疫情,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24 日接到通報,鳳林鎮長橋里地區 2 家肉鴨場感染 H5N6 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花蓮縣政府立即動員防疫所、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衛生局、鳳林鎮公所及花東防衛指揮部等單位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防疫處置工作,將於明日完成撲殺及場區消毒作業。
這 2 家養鴨場分別飼養 5,000 多隻及近 6,000 隻約 11 周齡肉鴨,業主主動向防疫所申請上市前採樣檢測,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確診為 H5N6 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花蓮縣政府立即指示各單位,執行相關防疫措施,以維護公共衛生安全。
▲防疫人員將撲殺後的鴨群進行裝袋,以免疫情擴大。(圖/花蓮縣政府提供)2017.02.25
縣府農業處長羅文龍表示,這 2 間經確診後為 H5N6 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縣府用最迅速方式執行人道撲殺,後續將採移動管制及採樣監測案例場 1 公里所有禽場,監測頻度為每月 1 次,連續採檢 3 個月,半徑 1 至 3 公里內的養禽場由獸醫師作地毯式訪視,半徑 5 公里內所有鴨場全面篩檢,並執行移動管制,篩檢陰性者始可解除移動管制。另同步加強縣內所有養禽場疫情訪視,防堵疫情擴散。
動植物防疫所長黃詩伊指出,目前各鄉鎮市公所加強轄內所有養禽場全面性訪視調查,並呼籲所有養禽業者須加強擴大消毒作業,及針對所有人員、車輛、箱籠、器具加以管制與澈底消毒,若發現家禽有異常或不明原因死亡及飲水、攝食、產蛋率異常下降之情形,應立即通知在地公所及防疫所前往採樣監測,以早期發現,即時處置因應,避免疫情擴散。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3 條規定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且撲殺動物不予補償。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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