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員對岸遭逮捕 家屬控自費8百萬營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03 08:07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軍事情報局一名郭姓情報員,2003 年被派去中國大陸從事情報工作,因失風遭到逮捕,家人想方設法營救,前後共花了 801 萬元賄賂和交際費,才讓郭男免於死刑,家人指控軍情局曾答應要支付營救費用,事後卻反悔不認,因此提告求償 801 萬多元,不過軍情局表示,之前已依照相關辦法,賠償郭男 5 百多萬,且郭男家人提出的費用帳目不清,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沒有委任關係,因此判軍情局免賠。
郭男的哥哥表示,弟弟到中國大陸從事情報工作,2006 年在浙江省金華市被國安單位逮補,他因此與軍情局商量營救計畫,並透過各種關係疏通,賄賂跟交際費共花了台幣 801 萬多元,才讓弟弟免於死刑,但仍被判處 10 年有期徒刑,經減刑後服刑 7 年 5 個月,於 2013 年回台。
但郭兄指控,事後向軍情局要這筆 801 萬多元,軍情局卻拒絕付款,因此向軍情局提告索賠 801 萬多元。不過軍情局指出,已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相關規定,在郭男返台後核發補償金 572 萬多元,且軍情局並未委任郭兄營救,加上郭兄提出的相關費用,均為個人或家屬的帳務資料,又無法清楚交代金錢流向及用途。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不存在委任關係,郭兄也無法證明所花費都用於營救郭男,且軍情局已依照辦法給付家屬 527 萬元,也有發探視費、家屬慰問金、律師費和生活費等,因此判決軍情局免賠,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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