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強迫參加尾牙 雇主得付加班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19 08:46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許多企業都舉辦尾牙來慰勞員工一整年的辛勞,不過有些企業會強制員工一定要到場;對此,勞動部表示,若企業強制要求員工參加,會被視為「工作時間」,雇主必須依法支付員工加班費。
勞動部表示,《勞動基準法》並未明確規範尾牙等傳統習俗,且大部分尾牙也不會強制員工參加,所以無論舉辦時間為何,都不會有加班的問題。
不過勞動部也指出,若雇主於非上班時間強制員工參加尾牙,就視同加班、必須依相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費。若雇主違反加班費規定,將可開罰 2 萬至 100 萬元罰鍰。
另外,除了尾牙以外,勞動部說明,只要是雇主強制員工參加的集會,無論內容、性質,即便是爬山、教育訓練,一律視為工作時間,若在休假期間舉辦,同樣必須給予勞工加班費。
至於強制員工出席的標準該如何界定一事,台北市勞動局表示,若公司要求員工出席尾牙、不出席得請假,甚至在後續祭出曠職、考績等處分,就屬於強制出席的行為。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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