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團體抗議取締 高喊釣魚不是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16 08:05
「台灣釣權團結聯盟」500 多位會員今天 (15 號) 上午在交通部前,抗議漁業署取締波特船載民眾釣魚行為,要求交通部修正《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將釣魚納入交通部管理範圍。對此交通部表示,釣魚行為的主管機關是漁業署,不是交通部,但是對聯盟訴求表達尊重。(邱紀維報導)
由於不滿漁業署取締波特船載民眾釣魚行為,由「中華民國磯探聯盟釣魚協會」、「台灣釣友之星協會」等團體組成的「台灣釣權團結聯盟」,15 號前往交通部抗議,高喊「釣魚不是賊」等口號,要求交通部訂定釣魚休閒管理辦法。
聯盟表示,漁業署公告禁止波特船、保麗龍船等搭載民眾進行垂釣,並要求海巡署取締,違者重罰 3 萬至 30 萬元,這對釣魚民眾非常不公平。而且根據《船舶法》規定,搭乘 12 瓩小船或載具不用申請,指控漁業署根本沒弄清楚規定就發出錯誤訊息,企圖誤導輿論。
對此交通部表示,民眾釣魚行為的主管機關是漁業署,不是交通部,但是對聯盟訴求表達尊重。交通部表示,會將接受的陳情轉告漁業署。
(照片翻攝自台灣釣權團結聯盟臉書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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