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蛋價上漲防檢局:早晚溫差大所導致供應不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8 08:24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防檢局今 27 日表示,經統計今日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基隆市等 9 縣市政府執行生鮮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查核,對象包含了蛋商、盤商或養禽場共計查核 41 場,符合規定者計 20 場,針對不合格者由縣市政府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業者於 3 個月至 6 個月內完成改善。惟大部分縣市給予 6 個月改善期。
另報載近日蛋價有上漲情形,根據本會畜牧處分析,是因為近日氣候變化,早晚溫差很大,造成禽場端供應不順,致批發價格由 30 元 / 台斤上漲為 33 元 / 台斤。另外產地價格目前仍維持 22.5 元 / 台斤之低價,已維持 3 週,批發價格上漲可能帶動產地價格上漲之壓力,預計明天產地價格也會跟著上漲。因各縣市給業者有 6 個月改善期間,故與本措施無直接相關。防檢局表示,生鮮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可減少污染,提升蛋品衛生安全,並可降低傳統蛋箱在不同禽場間重覆使用,減少疫病傳播風險,此為國際趨勢,已於 2 年前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公布,業者提出 2 年緩衝期以因應轉換並配合之時間已到,該局須依法執法。現階段將以蛋商及盤商為優先查核對象,再來是禽蛋零售及餐飲業者等,未符合者依違反情節給予 3 個月至 6 個月的改善期限,拒不改善者才會處罰。
防檢局指出,為推動蛋品分級並兼顧防疫風險,農委會於 102 年起即輔導產業推動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另為強化推動成效,於「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增列第 14 條第 4 項規定「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該項增訂條文業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並於 103 年 12 月 24 日公布,惟在公布前,產業團體及業者反映期有適當之緩衝期以利業者轉換及配合,並利用此段時間提出落實蛋箱清洗消毒之具體方案及執行成果,以爭取未來法規修正之空間,案經立法院於 103 年 12 月 8 日邀集產業團體及農委會等協調,決議予業者 2 年緩衝期,期間農委會及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亦持續積極輔導相關業者採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爰本項措施業經長期輔導及推動,非倉促冒然實施,現 2 年緩衝輔導期已過,須依法執行。惟執行過程中仍會與各界再充分討論溝通及檢討,亦歡迎提出更好更具體的配套措施,供未來法規修訂之參考。
防檢局說明,禽蛋裝載容器或包材為傳播禽流感重要媒介之一,傳統塑膠蛋箱 (附圖 1) 常頻繁的在不同禽場重覆使用而增加疫病交叉傳播機率,採用一次性容器或包材等,可避免蛋箱再次回到禽場,大幅降低禽流感及有害病菌交叉傳播風險。國際上先進國家多採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裝載禽蛋,甚至部分東南亞國家也已採用,散裝蛋品價格可能些微提高,但此項作法有助於降低疫病傳播風險,並提升蛋品衛生安全,已成為當今國際趨勢。
>> 散裝蛋仍可在市面上販售 >>
防檢局舉例,傳統市場或雜貨店販售之散裝蛋,只要使用乾淨的紙箱裝載,即符合禽蛋使用一次性裝載容器規定,散裝蛋一樣可以正常販售,民眾一樣可以購得散裝蛋,並非如外界傳言,只有使用一次性包材之盒裝蛋才能販售,一次性包材樣式及成本估算請參考附表 1。
>> 先予勸導,拒不改善或 1 年內再犯者才開罰 >>
防檢局強調,短期內蛋價不會漲;民眾仍可買到散裝蛋;零售商目前不會被罰,但必須限期改善。這樣可以強化禽流感控管,且兼顧國人健康。目前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違反者會先予以勸導,並依違反情節給予 3 個月至 6 個月的改善期限,倘若拒不改善或 1 年內再次違反者,才會處罰,罰款金額為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該局籲請業者配合辦理,以免觸法。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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