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嗆解散婦聯會時力認為應由黨產會優先處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8 08:22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長期遭外界質疑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婦聯會,因多次拒絕提供財報資料,遭內政部長葉俊榮放話「不排除依法解散」;對此,時代力量今(27)日肯定葉俊榮的態度,不過也提醒內政部,一旦宣告解散,婦聯會剩餘財產分配若在組織章程中有特別規定,反而會立巧門,形成規避外界檢視的途徑。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今(27)日舉行「正名《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法》─保障原媒獨立自主」記者會,公佈《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針對時代力量第二會期提出的優先法案進行盤點,向外界說明推動進度。
對於婦聯會拒絕揭露財報一事,立委徐永明表示,葉俊榮最近的態度硬起來,時代力量給予高度肯定,且目前在《人民團體法》現行即有加以解散、重整之權,他說,在第 58 條中,便提及包括撤免其職員、限期整理、廢止許可及解散在內的 4 種處分。
立委黃國昌則提醒,內政部必須注意的是,一旦宣告解散,剩餘財產分配若在章程中有特別規定,恐立巧門形成規避途徑;且內政部與不當黨產委員會之間的競合關係也必須釐清。他表示,時代力量始終認為婦聯會屬於國民黨附隨組織,因此有關財產清算,應優先由黨產會處理。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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