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北捷勞工罹潛水夫病難題勞動部三大措施因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12 18:05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捷運罹患潛水夫症勞工與相關團體於今(12)日至勞動部提出職業病防治訴求一事,勞動部回應,現已有「建立捷運潛水夫症工人健康資料庫」、「訂定公共工程的勞安 SOP」及「工會介入職業病通報、調查、鑑定、處理體系」等三大措施因應。
「建立捷運潛水夫症工人健康資料庫」部分,勞動部說明,現行勞工保險對在職勞工有提供特殊健檢補助,《職業安全衛生法》亦規定僱主有責任對特別危害作業勞工實施健康檢查;有關職業病長期追蹤及提供健檢,將於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時,進一步研議。另就建立長期追蹤的健康資料庫部分,業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建置全國勞工健康檢查資料庫,作為工作相關疾病預防之應用。
勞動部表示,有關協助工人取得職災保險給付部分,將由勞保局指定窗口提供協助;罹病勞工亦可就近洽勞動部委託設置之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接受診治。至於申請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需求部分,將協助轉請衛福部全民健康保險署提供協助。
對於「訂定公共工程的勞安 SOP」部分,勞動部指出,營造業引進新工法的工程,工程主辦機關應依現場地質、環境及所使用機具,一併考量其施工安全性。就新工法之使用涉及勞工作業安全衛生事項時,勞動部將加強監督檢查。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施工廠商依契約規定應有之安全設施如有欠缺或不良導致發生重大職災,經檢查機構依法通知停工並認定可歸責廠商,經機關認定屬查驗不合格情節重大者,即可根據《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8 款之規定列為不良廠商處理。另外,勞動部也會按季提供公共工程委員會重大職災紀錄,以供工程採購機關評選之參考。
最後,針對「工會介入職業病通報、調查、鑑定、處理體系」部分,勞動部表示,職業病鑑定有其專業及公正性,現行職業病之調查係由具職業醫學、職業衛生等專家會同勞動檢查機構進行調查,並由勞動部職業病鑑定會進行審查。
另外,勞動部也指出,鑑定會開會時得視案情需要,邀請勞工、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列席說明,已有勞工意見陳述機制。未來將規畫建立職業病多元通報機制,有關職業病鑑定亦可朝向當事人可指定專家學者參與及當事人列席方式設計。
勞動部強調,將持續加強辦理職業病預防及職災勞工權益保障相關工作,並將於規畫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時,研議職業病長期追蹤及提供健檢等相關協助措施,以完善職災勞工之照顧與服務。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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