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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就服法》修正案 外勞滿3年免強制出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21 12:31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 21 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 52 條修正案,廢除外勞在台工作 3 年就須強制出境規定,勞動部表示,新制上路後,雇主能免除外勞重新申請來台工作 1 個月空窗期,外籍勞工也可免繳仲介費,雙方皆受惠。


《就業服務法》原規定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 3 年,就得強制離台至少 1 天,最長也只能待 12 年;外勞 3 年期滿,若要再來台則必須再提出申請來,及再多繳一次仲介費,這項規定不僅繁瑣,雇主也須面臨 1 個月的空窗期。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提出修法,希望能刪除「強制出境至少一天」規定,她指出,這項原本是避免外國人欲移民來台,假借來台工作;但《就服法》已規定特定工作居留者,無論在我國居留期間多久,都不計入申請永久居留的條件,因此已沒必要強制外勞出境一天。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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