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自由化 林全:未必不利於綠能電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8 13:41
總統府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昨天拍板,讓電業自由化的電業法修法將分兩階段,第一階段開放生產綠能發電電者直接將綠電賣給用戶,臺電只收取代為輸送電力的費用,販售綠電的權利不再只限於臺電。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如此可減輕臺電的負擔,對電價不見得沒有好處。(戎華儀報導)
行政院長林全 18 號表示,讓綠電的販售自由化,可以選擇賣給臺電或透過臺電的電網直接賣給消費者,比起現在綠電只能賣給臺電,臺電就不需要用比較高的價格買進綠電,對綠能電價來說不是沒有好處,希望藉此增加綠電生產效率。
林全:『這對於臺電也是減輕負擔,因為臺電它如果說是直接購買的話,臺電就不必用比較高的價格來買進,那麼其實對電價不見得就是沒有好處,那我們希望透過自由化的方式、比較有效率的方式生產,讓綠電能夠增加,同時也不要增加臺電的負擔。』
林全表示,綠電自由化可以和核電互補,但無法做到全面填補核能發電的用電需求,全面互補還是要靠節能、分時電價、減少用電尖峰時段的整體用電量等方式,必須要有配套才能取代核電。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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