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公司2013年公司債第一期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8 08:10
特別提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13美邦01」、「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10月25日支付2015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24日期間的利息7.20元/張(含稅)。本次債權付息權益登記日為2016年10月24日,凡在2016年10月24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獲得本次利息款的權利。根據《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債券簡稱:13美邦01。3、債券代碼:112193。4、發行規模:人民幣8億元。5、債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6、債券利率:票面利率為7.20%(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公司選擇不上調票面利率,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維持7.20%不變)。7、債券票面金額:人民幣100元。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9、起息日:2013年10月25日。10、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25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0月2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11、兌付日:2018年10月2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6年的10月2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12、初始信用級別:經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評估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13、最新評級情況:2016年6月23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出具《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主體與相關債項2016年度跟蹤評級報告》,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維持AA,評級展望調整為負面,「13美邦01」的信用等級維持AA。14、上市時間和地點:2013年12月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5、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16、回售情況:本公司在2016年9月2日、5日、6日進行了本期債券回售登記,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債券回售申報數據,「13美邦01」的回售數量為5,466,778張,回售金額為人民幣586,038,601.60元(包含利息),剩余托管量為2,533,222張。本公司將對有效申報回售的「13美邦01」債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當期利息。二、本次債券付息方案按照《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3美邦01」的票面利率為7.20%,每手「13美邦01」(面值1,000元)本期派發利息為人民幣72.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7.6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人民幣64.80元。三、債券付息權益登記日、除息日及付息日1、債權登記日:2016年10月24日。2、除息日:2016年10月25日。3、付息日:2016年10月25日。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20%。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10月25日。四、債券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10月24日(債權登記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3美邦01」持有人。2016年10月24日買入公司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派發利息,2016年10月24日賣出公司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派發利息。五、債券付息辦法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六、關於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繳納所得稅的說明(一)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二)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三)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七、相關機構1、發行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成建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康橋鎮康橋東路800號聯系人:塗珂、莊濤電話:021-38119999傳真:021-68183939郵政編碼:2013152、保薦人、牽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宜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7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12層、15層聯系人:楊矛電話:010-58328888傳真:010-58328764郵政編碼:1000333、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號中信大廈18層聯系人:賴達倫電話:0755-21899325郵政編碼:518031特此公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10月18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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