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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諾富特破門案人士遭判拘役 經民連肯定判決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3 14:07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針對諾富特破門案勝訴一事,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今(13)日表示,雖然刑度不高,但是法官透過判決宣告諾富特飯店人員破門而入的行為有罪,對於維護人民居住自由具有指標性意義,經民連肯定這個判決,也決定不再上訴。

2014 年經濟民主連合成員為了抗議王張會,投訴中華航空諾富特桃園機場飯店,遭到飯店人員及員警破門而入、限制抗議者行動自由。為了追究飯店及員警責任,成員包括賴中強、嚴婉玲、簡年佑等人,提起三件民刑事訴訟;其中自訴飯店人員涉犯侵入住宅案件,法院日前判決諾富特飯店三位經理、員工有罪。

賴中強表示,桃園地方法院判決相關涉案人士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各處拘役 20 日,雖然刑度並不高,但是法官透過判決宣告諾富特飯店人員破門而入的行為有罪,對於維護人民居住自由有指標性意義,經民連肯定這個判決,也決定不再上訴。

賴中強也控訴,他自 2008 年陳雲林事件以來,目睹了台灣政府為了跟中國大陸往來,遺忘了法治,讓警察沿街搜索、沒收民眾攜帶的旗幟,拋棄台灣民主,還以 30 秒鐘宣告《服貿協議》完成審查,犧牲了人權;甚至讓他體會到「被破門而入」、「剝奪行動自由」的恐懼。而這個案子勝訴,他也認為「是在宣告台灣人要維護得來不易的民主、人權與法治,絕對不要為了迎合中國而犧牲基本原則。」

嚴婉玲指出,除自訴侵入住宅以外,七位當事人也對航警局員警提出妨害自由的刑事自訴,不過這個案子仍尚未進入實體審理。簡年佑則說,對於王張會的任務即使重要,但旅客入住的居住自由與安全,仍是最重邀優先的法益保障;因此經民連相當肯定本案法官堅守對於人民居住自由保障的立場。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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