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思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申請補辦公開發行 及申請上櫃掛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6 15: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9/26
2.公司名稱:來思達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已交付滿三年之私募股票補辦公開發行
6.因應措施:經董事會決議後,向櫃買中心、證期局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01年度第1次、第2次私募普通股及102年度第1次、第2次私募普通股,
經102年減資換算合計6,63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66,300,000元股本
自交付日起已滿三年,且符合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之條件,經董事會決議,
擬向櫃買中心、證期局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掛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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