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董事會:對蔡友才吳漢卿求償57.1億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3 17:38
兆豐銀行董事會今天(23 日)決議對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總經理吳漢卿提出新台幣五十七點一億元的天價民事求償。(黃悅嬌報導)
兆豐金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反洗錢法令遵循不符當地監理機關要求,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一點八億美元,約新台幣五十七億元;金管會行政調查也認為,兆豐銀未能建立並執行內控制度,也開罰一千萬元;前兆豐金控暨銀行董事長蔡友才及總經理吳漢卿有行政責任,予以解職處份。
兆豐銀行二十三號召開董事會決議對蔡友才及吳漢提出民事求償,兆豐金總經理楊豊彥說,求償金額除了美方的一點八億美元罰金外,還包括金管會的裁罰一千萬元。『所以我們對金管會認為有疏失的部份董事辦理,這次就先兩位啦....... 金額包含金管會裁處跟DFS的裁處』
兆豐表示,將委任律師同時對蔡友才及吳漢卿提出民事求償,兩人各要負擔多少金額並未訂定。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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