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佑-KY: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為子公司江蘇崇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背 書保證額度。新增額度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 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3 14:40
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江蘇崇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573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69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758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448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69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第三季與第四季係為公司生產旺季,且江蘇崇佑為我集團主要之生產基地之一,為公司
訂單及營運資金之需求,由母公司背書並向銀行申請貸款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本票
(2)價值(仟元):174488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2367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853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合約終止
(2)日期:
銀行合約終止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3147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620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4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9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背書保證總額不逾本公司淨值百分之百為限;
2.背書保證個別限額不逾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