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電價不調整 新版公式實施以來首度維持現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3 18:11
記者趙曉慧/台北報導
經濟部今(13)日舉行電價費率審議正式會議,會中針對台電公司各項成本資料,包含燃料成本、用人費用等之合理值進行討論與確認後,決議此次電價不調整,維持每度平均電價 2.5488 元。這是電價計算公式實施至今歷經 3 次調降,首度不調整。
經濟部表示,相較上半年檢討方案,此次電價調整前 2 大異動成本項目為燃料成本、用人費用,其中燃料成本為此次電價調整的重要變數,今年上半年燃料價格漲跌消長差異有限,但因氣候因素,用電需求增加,預估售電量增加 12.22 億度,下半年預估今年燃料成本增加 54.70 億元。
另外,用人費用,因人員退休增加以及確實控管各項用人費用,即使勞基法一例一休增加費用,但總用人費用仍減少 25.85 億元。
綜合上述,此次電價原預估調降 0.09%,平均電價為每度 2.5464 元,減少每度 0.0024 元,對每月用電 330 度的用戶來說,1 個月電費減少不到 1 元,影響極其有限。
審議會委員考量電價最小單位為每度 0.01 元,此次電價調降執行上較困難,認為電價調整亦應衡量實務面作業成本,經委員共同討論並投票表決,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每度平均電價 2.5488 元。
委員也同意將此次電價緩降對今年度影響約產生 1.26 億元溢收電費收入,註記於電價平穩補充報表,與 2015 年台電公司調整後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之 335.72 億元審定數一同用於未來平穩電價。
此次會議審議委員也進一步討論,確認電價平穩機制內容,確定未來如遇電價漲幅過大可能衝擊物價及經濟時,將啟動機制實施電價緩漲,並編製「電價平穩補充報表」紀錄調整後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數,並註記執行緩漲電費短收預估數。
電價計算公式於 2015 年 1 月 20 日由立法院通過,決議設置「電價費率審議會」,每半年檢討 1 次,分別在 4 月、10 月調整電價。實施至今,受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已調降 3 次電價。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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