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處加油站污染地下水 各遭罰10-5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7 16:16
臺北市環保局去年調查,全台北市78家加油站,是否污染地下水,結果發現「長夏內湖加油站」及「長安加油站」的地下水,遭到油品污染,已經依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要求站方,研提整治計畫進行污染整治,並將依違反土污法第41條規定,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環保局科長楊維修說,為了維護土壤及地下水品質,保障民眾安全健康,北市環保局每年都會主動調查全台北市,加油站是否有油品洩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情形,去年12月,查證出「長夏內湖加油站」及「長安加油站」地下水遭受油品污染,長夏內湖加油站地下水中的甲基第三丁基醚(Methyl tert-butyl ether,MTBE)濃度1.77毫克/公升(管制標準:1毫克/公升);長安加油站為地下水中的苯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分別為0.1毫克/公升(管制標準:0.05毫克/公升)及26.8毫克/公升(管制標準:10毫克/公升),都超出「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環保局已經轉請地政單位,將污染資訊登載在這二處的土地登記簿,以避免遭受污染土地被轉賣給不知情的第三者,現場並已要求站方設立告示牌公告周知。環保局表示,長夏內湖加油站目前已歇業,加儲油設施都已經拆除;長安加油站已經完
成管線更新作業,這2處已經沒有持續洩漏污染;另外污染地下水位於地面下3公尺,因加油站地表都有覆土及水泥鋪面隔絕,而且臺北市並無使用地下水飲用或灌溉,相關地下水污染物不會跑出地面影響民眾健康,環保局將強力監督站方落實污染整治,並定期派員巡查。(照片由北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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