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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約100家中國內地上市公司進行調查后,德勤會計師事務所昨天發布了2010中國內地上市公司治理調查報告(下稱“報告”)。
報告稱,盡管絕大多數被調查公司認為,開展公司治理不僅是為了滿足監管部門合規性的要求,更是為了長期戰略發展的需要,但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中“一股獨大”、監事會未能有效發揮職能等問題依然顯著存在。
“有24%的被調查公司認為本公司股權高度集中,控股股東占統治地位;30%的公司認為本公司監事會未發揮應有的作用,監事的能力和背景有待提升和優化。”德勤企業風險管理合伙人廖福良說。
“大股東一股獨大盡管在國外也存在,但在中國特別嚴重,這種架構下如果沒有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小股東的權益將容易受到侵害,從而影響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態度。” 廖福良說。
近年來,上市公司治理越發成為投資者甚至是大眾關注的話題,建立完善并有效運行的公司治理結構,不僅可以提升上市公司股東價值,更有利于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中國相關監管部門從1999年起,已陸續出臺了多項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最近一次是2007年1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中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是和國際接軌的,監管部門也適時在做公司治理方面的督察,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關鍵是要看公司的人。”德勤企業風險管理合伙人楊瑩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要提高,要看執行的有效性體現,比如,獨立董事是否真正具有獨立性,公司是否自發主動地要提升治理水平而不是為滿足合規需要。”楊瑩說。
德勤中國公司治理中心當天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作為成立后的第一項舉措,中心發布了上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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