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盛(集團)董事委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謹此提述奇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之公布,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委任本公司之董事(「該公布」)。除非另有界定,否則本公布所用之詞匯與該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布所述,委任李建波先生及趙雁杰先生為執行董事,以及委任李洪波先生為非執行董事,將由寄發日期翌日起生效。由於有關奇盛收購建議之收購建議及回應文件已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寄發予股東,故上述新任董事之委任將由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上市規則第13.51(2)條所規定之新任董事簡歷載列如下:
李建波先生
現年47歲。本公司之執行董事。李先生於二零零九年加入遠洋地產,并擔任遠洋地產副總裁,主要負責戰略計劃管理及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李先生擁有超過17年的跨國公司業務管理及人力資源專業管理經驗。李先生於一九八五年七月獲得清華大學計算機系工學學士學位,并於二零零零年八月獲得美國新澤西州立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趙雁杰先生
現年39歲。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兼本公司多間同系附屬公司之董事。趙先生自二零零二年加入遠洋地產有限公司,該公司為遠洋地產之全資附屬公司。彼現任遠洋地產戰略發展部總經理,并擔任遠洋地產多家項目公司及附屬公司之董事。趙先生擁有超過13年投資及戰略規劃經驗,負責執行遠洋地產投資及戰略規劃項目。趙先生於一九九三年七月獲得中國人民解放軍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文學學士學位,并於一九九九年二月獲得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國際政治專業軍事學碩士學位。
李洪波先生
現年42歲。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李先生自一九九五年加入遠洋地產有限公司,該公司為遠洋地產之全資附屬公司。李先生現任遠洋地產財務部總經理,亦擔任遠洋地產多家項目公司及附屬公司之董事。李先生擁有超過16年任職會計師經驗,負責監督遠洋地產中國境內之整體財務管理。李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獲得西安公路學院(現長安大學)工程學學士學位。
於本公布日期,李建波先生、趙雁杰先生與李洪波先生均無於本公司之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於本公布日期,李建波先生、趙雁杰先生與李洪波先生於本公司的相聯法團(按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遠洋地產之已發行股本中所擁有之權益載列如下:
占遠洋地產
所持普通股 已發行股本
姓名 權益性質 數目 所持購股權數目 百分比
李建波先生 實益擁有人 無 1,430,000(附注) 0.025%
趙雁杰先生 實益擁有人 無 1,180,000(附注) 0.021%
李洪波先生 實益擁有人 無 1,320,000(附注) 0.023%
附注: 該等購股權乃根據遠洋地產之購股權計劃授出,有關購股權計劃之詳情乃載於遠洋地產日期為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之招股章程內。
本公司與李建波先生、趙雁杰先生與李洪波先生各人現時均無就董事之服務而簽訂任何服務合約。李建波先生、趙雁杰先生與李洪波先生之酬金將由董事會參照彼等之職務及責任、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現行市況而厘定。
上述新任董事之委任均無特定任期,惟須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之規定輪值退任并膺選連任。李建波先生、趙雁杰先生與李洪波先生將留任至本公司來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屆時將符合資格膺選連任。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李建波先生、趙雁杰先生與李洪波先生(1)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連;(2)概無擁有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權益(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3)於過去三年內概無出任公眾上市公司之任何董事職位;或(4)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13.51(2)(v)條之任何規定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項須敦請股東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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