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科技

評論:快遞三輪得給個“名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28 17:01


昨天,《國務院關於促進快遞業發展的若幹意見》對外公佈。意見明確,將研究出台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以及生、使用、管理規定。(10月26日新華社)

目前,我國大部分快遞公司多使用電動三輪車承接快遞“最后一公里”的重任。它因靈活、高效,在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卻因無證無照、超速、闖紅燈等現象,製造了不少道路安全隱患。


近年來,快遞三輪的身份也一直處於灰色地帶。若將之歸為機動車的話,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但目前市面上出售的電動三輪車,都沒有被列入工信部公佈的機動車目錄。若歸為非機動車,許多城市明確規定,除了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這些非機動車可以登記領取牌證,上路行駛外,其他非機動車不予登記並不得在市區道路上行駛。所以每每遇到打擊“黑車”行動,快遞三輪首當其沖。

在物流高速發展、電子商務已成為人們生活必需品的當下,解決“最后一公里”的任務顯得尤為必要。筆者認為,營造更好的物流空間應從兩方面入手:

首先,從車輛的定製到進入市場,應充分滿足投遞員的工作需要,並保障其安全性;對於統一的國標車輛採購,需尊重企業自主全責的權利;併合理設置舊車淘汰的過渡周期。

其次,在快遞專用三輪車滿足交通安全基本條件與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賦予其交通通行、依靠的便利,給予其合法的名分。並設計專門的交通法規對其進行管理,實現道路資源的合理配置,趨利避害。木須蟲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