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灰誤行程 勞委會:勞工可請事假不支薪
鉅亨網新聞中心
冰島火山灰大亂歐洲航班,不少前往洽公、旅遊的國人無法如期回台。勞委會表示,勞工若為私人旅遊,無法如期回台上班,可依請假規則請事假或依勞基法規定請特休假,事假為不給薪。
勞委會表示,火山爆發造成行程延誤,非可歸責於勞雇雙方,如果勞工因公赴歐受到耽擱,公司基於情理可能給予公假,較無問題,若是私人旅遊,則可依照勞工請假規則請假或勞基法特別休假辦理。如果無假可請,勞資雙方可以協商處理,但雇主不得以曠職曠工對待。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琛說,依照勞基法規定,事假不給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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