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俊波:創建農村金融普惠基金?完善普惠農村金融體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年6月17日?11:08
農行董事長項俊波提出,當前中國應當借鑒國際成功經驗,并結合本國國情,推動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創建新型農村金融普惠服務基金,以完善普惠農村金融體系,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中國農業銀行網站6月17日消息,近日,中國農業銀行董事長項俊波出席“中國農村金融發展高層論壇”并發表演講時提出,當前我國應當借鑒國際成功經驗,并結合本國國情,推動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創建新型農村金融普惠服務基金,以完善普惠農村金融體系,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項俊波提出,設立農村金融普惠服務基金,一方面可強制要求所有金融機構都按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如1%繳納費用,作為普惠服務基金的來源;另一方面,通過一定比例補貼引導更多金融機構到貧困地區開展服務,為低收入農民提供支付得起的正規金融服務,如在現有的金融服務空白鄉鎮每建一個網點補貼40萬元至50萬元。
他認為,建立這種農村金融普惠基金有可行性。從國外的經驗看,這種專項基金源遠流長,在18世紀20年代,愛爾蘭和德國就建立了貸款基金和公共儲蓄基金,向貧困的農戶提供無抵押的小額貸款。目前面向農村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融資性基金比較普遍,比如美國有農業信貸基金,歐盟有共同農業政策基金,直接和間接地向農戶提供貸款、保險和其他金融服務。在印度專門成立有農村基礎設施發展基金,通過向商業銀行融資,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信貸支持。而且國內也不乏先例,如1991年國內批準開征鐵路建設基金,每噸公里貨物加收0.25分,1992年國務院批準設立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每千瓦時發電加收0.3分,去年這筆錢停止征收,改為國家重點水利建設工程基金。他認為,我國金融業可借鑒國際國內的這些做法,建立農村金融普惠基金。
項俊波同時認為,從承受能力來看,設立這種專項基金對銀行業影響有限。當前銀行業一年營業收入約2萬億元規模,如果按照1%來征收普惠基金,對于銀行業的直接影響是非常有限的,而且我國銀行業發展潛力比較大,完全可以通過擴大業務規模來彌補征收基金帶來的利潤損失。
他認為,農村金融普惠服務基金作為一種農村金融制度創新,以金融業自身的力量完全可以形成一個可持續的以城補農、以強補弱的制度安排,建立多做多得補貼,不做、少做則掏錢免責任的農村金融服務激勵和約束機制。這將使更多弱勢群體接受現代金融服務,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李云靜?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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