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隆: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16 12:42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99/05/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王國勳副總經理
劉心韜廠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同意指派王國勳副總經理擔任孫公司之轉投資公司董事職務
同意指派劉心韜廠長擔任孫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法人代表兼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王國勳 董事 、劉心韜法人代表兼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漣水嘉瑭製衣有限公司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漣水縣炎黃大道上水創業園一號廠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銷售羽絨、羽絨製品、各類服裝及其它縫紉製品
(比照母公司章程的營運業務項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本公司之孫公司100%轉投資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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