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官員:住房保有稅試點未開展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家稅務總局官員表示,到目前為止,中國沒有在任何省、市實施“個人住宅房產稅”、“住房保有環節房產稅”、“房地產特別消費稅”和“物業稅”的試點工作。
據每日經濟新聞4月14日報道,近期有關“物業稅”和“住房保有稅”等開展試點的說法甚囂塵上,但迄今為止,尚沒有國家主管部門出來正式表過態。
對此,昨天(13日),記者特別向國家稅務總局高級別官員進行核實求證,得到的確切答復是:“到目前為止,我國沒有在任何省、市實施‘個人住宅房產稅’、‘住房保有環節房產稅’、‘房地產特別消費稅’和‘物業稅’的試點工作”。
稅種開征不可能“捂著”
這位官員說,稅收不同于其他工作,任何稅種的實施都必須以立法為前提,包括稅種的試點。
我國稅種的立法程序是:根據不同稅種,一般是由稅務總局和財政部協同相關稅種的相關部委研究并擬定草案,提交國務院。由國務院上報全國人大討論,通過后在全國實施。
近期,發布相關省市房地產稅種試點的消息越來越多,而稅種模式是什么?稅基是多少?征收對象是誰?征收試點的進展情況如何?等等,均語焉不詳。為此,這位官員說,由于我國稅收立法權高度集中于中央,省市政府無權單獨進行稅收試點。即使要試點,也得有中央的明文批復。
稅收專家、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黃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任何一個稅種的開征包括試點,不可能采取“捂著”“蓋著”的方式進行,都會有中央政府的批復文件才可實施。尤其是房地產涉及到稅種既復雜又敏感,涉及到每個人的利益,更須公開發布并實施。
針對未來將要征收的“物業稅”的名稱,到目前為止相關稅務專家都說可能叫房產稅,這位國家稅務總局官員沒有異議。
他指出,目前關于物業稅的報道頻頻誤讀。如學者提出“討論的范圍是要不要擴大到個人非經營性住宅”、“物業稅為全新稅種”、“對第一套住宅肯定都不會征收”和“物業稅最快明年中或者明年底出臺”等說法,這位國家稅務總局官員反駁說,這些說法,大都只是稅務學者的課題建議,都不代表政府部門的意見,“而有些說法與政府的思路偏差很大。”
至于“房產稅屬于現有稅種,只是國務院行政法規,不須經過全國人大批準,能在短時間內調整稅基、稅率;地方政府想要從嚴征收,只須報經中央相關部門和國務院批準即可”等的說法,上述國家稅務總局官員予以駁斥:“不可能”。
《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加速修訂
黃樺稱,對房產稅的研究討論并非近期開始,10年以前就已經進行醞釀。作為稅收制度的責任制定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召集學者與官員研究討論是經常的事。在他看來,今年“兩會”后,為遏制高房價,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抓緊時間研究修訂房產稅也是應該的。
“但是,房產稅目前的擬定進度情況可能與大家所期望的還相差一段距離。”黃透露,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的房產稅草案早已有之,但征求中央各個部委意見時并不統一。“姑且不論其他部委的意見如何,有些細節上,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的意見也沒有統一起來,分歧很大。”黃說。
未來將要實施的??“房產稅”,并不是一個孤立的稅種。黃樺說,而是在現有的《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既要保留原先的部分稅收科目,又再增加新的稅收科目,重點是居民個人住宅的稅收科目如何立項以及標準問題,最終形成一個完善的房地產大稅種。
(李云靜?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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