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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無發票拖累農超對接進程 北京超市謀對策破困局

鉅亨網新聞中心


商務部相關負責人坦言,單獨依托大超市發展農超對接實際上是非常片面的,也不利于農超對接的推廣。商務部關于農超對接的最新表態引起行業熱議。目前,北京超市企業紛紛尋求對策緩解“稅收困局”。

中新社援引北京商報6月9日的報道稱,商務部近日在調研天津“商貿流通稅改”時的一份附屬材料中表示,由于大超市的強勢地位以及在稅收方面的阻礙,農產品生產者的利益在農超對接推廣中可能會受損,單獨依托大超市發展農超對接比較片面。

昨日,京城超市高管和業內專家對此表示出異議——只有一定規模的采購量與有規模的基地進行對接才能體現農超對接的價值。這場觀點爭鋒引出當前農超對接的掣肘——因農戶無法提供發票而引發的超市繳稅難題。

商務部:應多渠道發展農超對接


我國農產品流通環節成本高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高成本直接反映到農產品的高價位上。為降低流通環節成本,發展“農超對接”成了政府近幾年一直積極研究的重點,“農超對接”即將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對接起來,構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銷一體化鏈條,實現商家、農民、消費者共贏。

然而,由于條件的限制,目前我國“農超對接”的形式一直以農民與“大超市”直接對接,并未涉及其他商業業態。對此商務部相關負責人在天津調研時坦言,單獨依托大超市發展農超對接實際上是非常片面的,也不利于農超對接的推廣。

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12月份,國家商務部、農業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農超對接試點工作的通知》,對“農超對接”試點工作進行部署。預計到2012年,實現試點企業鮮活農產品產地直接采購比例達50%以上,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費用,并建立從產地到零售終端的鮮活農產品冷鏈系統。

行業:農超對接需要采購規模

商務部關于農超對接的最新表態引起行業熱議。

“超市+專業合作社+農戶”是商務部支持農超對接發展的主要模式,同時也存在企業直接與農戶對接的模式等。沃爾瑪、華潤萬家相關負責人表示,超市在掌握了對農產品上游環節的控制后,如何保證新鮮的農產品快速運輸到超市、降低損耗,這就需要具備較先進的物流配送水平。據介紹,超市實現農超對接后,農產品從采摘到運輸一般在24小時能夠完成。而沒有較大采購規模與完備物流配送能力的企業是很難完成的。

物美集團董事長吳堅忠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農超對接不僅是農產品與超市、單個農民與超市的對接,更是生產與銷售、果蔬基地與超市的對接。一方面,超市通過農產品合作社或供銷社組織農民生產,為農民提供所需的優良種子和符合標準的化肥、農藥;另一方面,超市在產后組織統一收購,負責農產品的銷售。

而北京較早推行農超對接的超市發總裁李燕川表示,“超市大小與農超對接的關系不大,關鍵是看企業的實力和規模”。

業內知名的一位連鎖行業專家表示,只有一定規模的采購量與有規模的基地進行對接才能體現農超對接的價值。目前來看,大型連鎖超市實施農超對接條件較為具備。

實情:稅收是當前農超對接掣肘

商務部網站發布的2009年“農超對接”試點成果數據顯示,截至目前,17個試點省(市、區)2009年農產品直采金額達211億元,205個試點項目共帶動社會投資40億元。在縮減流通環節、實現質量可追溯、避免農民“靠天吃飯”、改善消費環境上效果顯著。

盡管成效顯著,但農超對接的實施依然存在尚待完善的問題。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室主任張斌指出,當前,稅收問題阻礙了“農超對接”的發展。據介紹,超市接受農產品,一般需要征開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但農民往往無法提供相關發票,又得經由第三方代為開取,這不僅導致了流程的繁瑣性,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超市和農產品銷售者的直接對接。另外針對所有需要采購農產品的一般納稅人、農產品加工企業面臨的“各省的專用發票不統一,導致征管上困難”的情況,也成了“農超對接”實施過程中的阻礙。

目前,北京超市企業紛紛尋求對策緩解“稅收困局”。據知情人透露,在相關稅務部門的扶持下,超市發配送中心可以為農戶開具發票,但需提供身份證、農業合作社等證明資料。而在京客隆,農戶只要提供自產自銷的免稅證明,京客隆就可開具收購憑證作為抵稅依據。

(李云靜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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