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影響力債券是公私合營模式有效解決方案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21 08:33
2011年,英國政府啟用了第一批社會影響力債券。隨著這個十分新穎的概念進入美國政策層的視野,筆者漸漸意識到,這種金融工具或可在中低收入國家一顯身手。基於結果的政府治理模式開始在國際上成為主流,這給社會影響力債券的推廣提供了基礎。在筆者所工作的拉丁美洲,政府對公私合營模式已經有了相當充足的經驗。盡管社會影響力債券是一種新的提法,但它並非毫無傳統根基。
與此同時,價值1350億美元的援助產業正在遭遇難題。比如,援助機構到底應該如何保證它們的投入確實達到了預期效果?在責任歸屬和成果涇渭分明的領域,如何鼓勵私人投資者熱情參與?越來越多的證據已經指明在哪些條件下公私合營的模式是可行的。但是,如果想讓這些證據進一步影響政策制定,還需確保溝通渠道暢通。社會影響力債券的誕生,回答了上述問題。
誠然,社會影響力債券部分地解決了國際發展中出現的一些高層問題。但是,為了確保這一新的公私合營工具不是曇花一現,它必須證明自己可以提供長期社會價值。也就是說,引入社會影響力債券的目的,是要給具體實踐領域帶來有意義的深遠變革,而不僅僅是為了動員所有企業的參與熱情。
現今,社會影響力債券的實踐已經進入第五個年頭。在筆者看來,這種公私合營模式並非是一種單純的金融創新,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們看到金融創新釋放的顯著活力。只要設計合理,社會影響力債券的影響力是驚人的。
自上而下援助方案的制定者,以及自下而上反饋的研究者,都可以是這種影響力的受益者。貧困、健康和教育問題帶來的挑戰是多維度的,因此單一的解決方案是不切實際的。社會影響力債券可以正向刺激政府和私有部門探索如何更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
一個具體的案例是印度的女童教育社會影響力債券。這個公私合營項目的參與者包括兒童教育基金組織、ubs optimus組織、女童教育組織、智庫instiglio和評價機構idinsight。該項目目前還處於初始階段。通過新的資金投入模式,這一非盈利機構改變了它的服務規則——加速了學習過程,並且提高了項目的長期效率。
項目的具體執行者首先將資訊輸入移動終端,隨后上傳到一個表現儀表板。這個流程可以讓執行者完成近乎實時的數據分析,確保整個項目的進展更為高效合理。同樣通過數據分享,女童教育水平不足的地區,可以借鑒附近成功案例的經驗。
在很多傳統發展項目中,數據往往是應贊助者要求而提供的。但在印度的案例中,數據的使用者也是數據生產者,這種路徑可以更好地輔助規則制定。反饋和自我調整機制成功地嵌入到了新的資金救助體系中——只要能夠正確地使用資訊,就會獲得相應回報。遺憾的是,這種新模式在國際實踐當中還不多見。
社會影響力債券通過表現評價獲得更高的效益。但是,效益在多大程度上取決於表現評價,不同社會影響力債券項目的情況也千差萬別。
社會影響力債券的構思方式具有很強的多樣性。女童教育發展社會影響力債券最顯著的特征是項目的彈性,它可以最大程度促使“實踐出真知”。而其他社會影響力債券的使用還是比較機械的。從結果評價體系的選擇、資金支出結構,到服務提供者是否根據項目效果獲得資金獎勵等,社會影響力債券的模式創新是無窮無盡的。
因此,每一個項目所面臨的選擇都是明確的。研究一套具體的發展理論,以確保某一種社會影響力債券如何在一時一地獲得更高回報,是有效政府政策的出發點。在女童教育項目中,執行者在項目開始前充分考慮了社會價值觀在女性教育問題上的改變,以及不同地區項目的可能執行情況,然后才著手制定詳細計劃,確保每一個具體的子項目可以通過數據反饋自我調適。
在不同背景下,不同的發展理論必然會導致不同的政策選擇。一勞永逸的辦法是不存在的。社會影響力債券只是一種工具。輿論場傾向於極端地認為社會影響力債券要么有效、要么無效。但是,社會影響力債券可能比其他公私合營金融創新工具更有多樣性。任何極端看法都可能會導致政策制定的偏頗。所以政策制定者必須權衡利弊,走出一條中間道路。
社會影響力債券不是萬金油。在社會影響力債券推廣已有5年的檔口,除了觀察具體項目具體效果之外,我們還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學習體系,將過去的經驗總結出來,以充實這種新型金融工具在未來的推廣和使用。
(本文摘編自布魯金斯學會網站報告“perspectives on impact bonds: the next five years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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